咸阳市工业涂装共享中心“秦蓝”(绿岛)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完成了《咸阳市工业涂装共享中心“秦蓝”(绿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本次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概要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名称:咸阳市工业涂装共享中心“秦蓝”(绿岛)项目。 项目概要:设计年喷塑量200万m2,年喷漆量10万m2。 污染物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打磨废气经打磨房粉尘收集装置收集至2层采用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经处理后的喷塑粉尘一同通过15m的1#排气筒排放; 2、移动焊接设备产生的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入2层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喷塑粉尘、打磨粉尘一同通过15m的1#排气筒排放。 3、喷塑生产线中2套喷塑工序经自带一级除尘(滤筒/旋风除尘器)后再收集至2层脉冲滤筒除尘器(1#)后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外排;独立喷塑室经自带一级滤筒除尘器后单独收集至脉冲滤筒除尘器(2#)后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外排; 4、喷塑生产线固化有机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收集后引至2层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2#排气筒外排; 5、2座独立烘干固化房内有机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负压收集后引至2层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2#排气筒外排; 6、喷漆房内(含烘干)有机废气负压收集,漆雾在喷漆房内安装的迷宫式过滤纸箱装置处理后,与其余有机废气引至2层,经过干式过滤处理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2#排气筒外排。 本项目打磨、喷塑、抛丸工序产生粉尘与焊接工序焊接烟尘一同通过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合并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本项目喷塑、喷漆工序有机废气与天然气烘干废气一同通过2#排气筒排放。其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中限值要求,然气烘干炉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限值要求。 经预测,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10%,大气影响评价范围内不会因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废气排放影响较小。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0m3/d,工艺采用“均值均量+气浮+砂炭过滤”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一级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陕西锦特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过塘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一级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陕西锦特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过塘污水处理厂。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投入使用后,拟建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空压机超声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水泵地埋、生产线封闭、空压机进风口消声器降噪、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声环境治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打磨、焊接、抛丸工序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除尘灰、喷塑工序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除尘灰、焊接工序废焊渣、废油漆桶、含漆雾的废纸箱、废干式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滤芯及滤布、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机油、废冷冻机油污水处理站污泥。 喷塑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打磨、焊接、抛丸工序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除尘灰与废焊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催化剂更换时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理;废油漆桶、废干式过滤棉、含漆雾废纸箱、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冷冻机油、废滤芯及滤布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合理化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确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项目须经环保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修保养,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查阅电子版及纸质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获取该项目信息,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以下内容。 环评机构的名称:陕西奥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雨绯 联系电话:15991600349 建设单位名称:陕西秦胜绿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鱼武 联系电话:18700025105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地周围村庄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和环评报告书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格网络链接见生态环保部文件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环评报告书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建设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陕西秦胜绿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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