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辰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环保级食品包装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7月,合肥辰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环保级食品包装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工程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辰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环保级食品包装材料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杨庙镇枣林路与花园路交口东北角,进行环保级食品包装材料制造,现阶段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年产7500吨环保级食品包装材料。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辰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获得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合肥辰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环保级食品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环建审[2022]3055号);该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完成阶段性建设,2023年7月开始调试,与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也同期建设并完成,具备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主要为7500吨环保级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部分注塑机现阶段暂未安装,验收阶段年产能为7500吨环保级食品包装材料,6#厂房因注塑机过多,收集管道过长,无法用原环评设计的一套处理措施及一根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增设一根排气筒,三十五台注塑机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十五台注塑机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处理措施不发生改变,未弱化污染防治措施,不会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处理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杨庙镇四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万小河。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产生废气为注塑废气。 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三十五台注塑机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十五台注塑机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各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基础减振等。项目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区南侧20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暂存于4#厂房东侧35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注塑件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合肥辰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对排污许可证进行了填报,为登记管理,排污许可证编码为91340121MA8NJJ3157001Z。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安徽省清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废水 项目厂区废水排放满足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2、废气 项目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噪声标准限值。 4、污染物排放总量 由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合肥辰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环保级食品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环建审[2022]3055号)可知,污染物排放总量:颗粒物≤0.008t/a,VOCs≤6.277t/a。因本次阶段性验收不涉及破碎工序,无颗粒物的产生,不涉及颗粒物总量。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核算为0.492t/a,未超过环评批复总量。 五、验收结论 合肥辰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环保级食品包装材料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三同时”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工程满足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项目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进一步要求 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完善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做好企业的环保档案管理,尽快制定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认真开展日常环境监测; 2、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合肥辰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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