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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城东商贸城建设项目执行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经罗甸县龙坪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不直接对外排放,对周边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 经监测,化粪池出口废水监测结果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2)废气 主要为住户厨房油烟与燃料废气、垃圾箱恶臭、汽车尾气。燃料使用清洁能源,燃烧后分散式排放,排放的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很低,对周边环境影响甚微,可直接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机动车尾气污染物通过室外大气以及绿地的净化,对小区内环境和外环境影响均较轻。建设项目在垃圾收集和中转过程中使用防渗漏的垃圾中转桶,小区生活垃圾定时清运,保证日产日清,产生垃圾抽气量较少,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现场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 该项目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有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固废处置率可达到100%,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不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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