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新团片区7-07号地块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古城区新团片区7-07号地块土地用途由农田变更为混合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类用地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丽江丽满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杰迈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要点(试行)的通知》等技术导则和规范,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进行污染识别,三种方式相互印证、总结,并对土壤、地下水影响以及根据地块地层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编制了《古城区新团片区7-07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此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概况 1.地块名称:古城区新团片区7-07号地块。 2.地块位置:古城区新团片区。 3.四至范围:北起上存人村,南至云锦家园,西起团山北路,东接上存仁村。由13个拐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调查面积为23333.34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0.27939975,北纬26.88325524;正门坐标东经100.27830005,北纬26.88321233。 4.地块历史:根据调查,根据卫星历史影像图以及人员访谈情况,调查地块2020年4月前为农田,2020年4月至今为丽江丽满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待开发建设用地。2010年2月地块西南侧农户大棚占用本次调查地块部分用地,修建大棚种植管理用房。2014年5月地块内大棚拆除,地块正大门处形成1个临时建筑垃圾堆放区。2018年3月地块内原大棚位置重新修建大棚。2020年8月地块内农户在种植水稻、小麦,管理用房拆除1间。2022年7月卫星影像图,地块内:大棚拆除,地块大部分区域长满杂草。地块历史上未有工业企业或开展过生产制造等生产性活动,调查地块土地使用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历史上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可能性很小。 二、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相邻地块无“6+1”企业,仅为房地产开发及幼儿园,调查地块相邻土地使用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历史上相邻地块污染物发生迁移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可能性很小。调查区域主导风向为西南西,大气污染物总体自西南向东北迁移,调查地块上风向不存在大型废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存在,因此,相邻地块污染物通过风力迁移至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小。 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调查过程中,在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基础上进行地块的污染识别,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三种方式相互印证,确定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使用过程中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可能性很小,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污染物迁移至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利用过程中均无可能的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也无受生产活动影响的可能。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三、公众信息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对《古城区新团片区7-07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丽江丽满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姚总 电话:13688775303 邮箱:1214541465@qq.com 2.编制单位:云南杰迈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经理 电话:1398718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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