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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留二站至稳定站输油方式优化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留二站至稳定站输油方式优化项目 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献县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验收内容:与环评内容对比,本次一阶段验收内容除留二站站场设备暂未停用外,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一阶段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改变整体输油方向为留17站-留一站-河一站-稳定站,由输净化油改输低含水油;②对输油管道沿线的站场进行简化优化,留二站待项目正式运行后适时停用站内设备,改为阀组,仅保留计量外输系统;③留一站、河一站停用电脱水处理器,降级为转油站;④新建路44站至留17站集油干线、留17站至路44站调水线,实现路44站集油方式为管道输送,由注清水改注采出水;⑤留17站及留17注水站内改建采出水处理系统,留17站拆除更换2台新外输换热器设备。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臧主任 联系电话:18233138684 邮箱:834716661@163.com 提取码:jfoy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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