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纪委南侧(滑地2022-C33号)地块位于滑县城关镇林苑路与工贸路交叉口西北角,东至工贸路,南至林苑路,西至文明大道,北至滑县老工会及滑县纪委监委,宗地面积:21300.83m2。地块三调历史用途为水浇地、农村道路、科教文卫、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次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调查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情况可知:地块收储前实际用途为城关镇康庄农用地,地块区域未开展过工业生产活动,使用过程中主要从事农业种植活动,种植期间灌溉水源为地下水,使用常规化肥及农药,未使用难降解农药,对地块影响不大。使用历史上仅北侧中间区域堆放过土方,不涉及危废废物及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固废的存放。 地块周边邻近区域历史用途主要为耕地、道路、居民区、行政办公区,区域土壤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刺鼻性气味;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污染源主要有加油站、预制厂、制冷设备厂,周边无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现状周边污染源废气、废水、固废均采取有合理有效处理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地块及周边区域无环境污染事故记录或其他可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事故记录,周边企业对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本次调查认为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及历史上无明确的、可能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土壤环境现状可满足二类居住用地需求,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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