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indawsh 于 2023-8-18 19:19 编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7月17日,我公司委托新疆中科同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第十四师224团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第十四师224团通用机场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第十四师昆玉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第十四师昆玉市224团。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A1 级通用机场,主要开展短途运输、农林喷洒、应急救援和国防维稳等业务。本次建设方案主要包含飞行区场道工程、目视助航设施工程及飞行区供电、空管工程、消防、应急救援、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及其他配套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第十四师昆玉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昆玉市西滨路2号 联 系 人:巴工 联系电话:1819784576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中科同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科学南路284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36967039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第十四师昆玉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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