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路以北、九华山南路以西(景泉印象东侧)地块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1.项目概况 针对马鞍山路以北、九华山南路以西(景泉印象东侧)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面积约为2108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070102)。 受镇江市丹徒区宜城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地块土壤开展环境质量调查并于2023年7月初完成了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项目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于2023年7月初完成,主要工作内容为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 《马鞍山路以北、九华山南路以西(景泉印象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于2023年7月12日通过了专家评审。 2.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结果分析 通过现场勘查、历史卫星影像及人员访谈可知,该地块征用前用地性质为林地,历史上(2000~2022年)不存在工业企业,不存在工矿、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用途,历史上地块内无槽罐,无工业废水地下输送管线、储存池;无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储存或堆放;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渗坑;无有毒有害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输送管线;裸露土壤无明显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或化学腐蚀痕迹,无恶臭、化学品、刺激性等异常气味。相邻地块东侧历史为林地,南侧历史上为林地,西侧历史上为林地,北侧为林地,未有工业企业存在的记录。 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50×50m网格在地块内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位,地块外布置1个(场外北侧1个,作为参照点),对检测点位表层土壤进行快筛检测。根据快筛检测结果,XRF、PID数据未有异常,对比地块北侧1个参照点,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指标数据数量级与周边基本一致,无大的波动,调查地块土壤基本无污染。 3.地块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第一阶段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次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方式,充分掌握并分析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情况,认为地块的土壤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为此,不开展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认为地块的土壤状况可以接受,适合开发作为居住用地。 编制单位:苏州瑞赛泽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镇江市丹徒区宜城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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