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阿里地区中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阿里地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拟实施“西藏阿里地区中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现已委托环评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项目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以进一步征求公众、专家、团体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设计和建设中,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向公众予以公示,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藏阿里地区中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阿里地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4、建设地点:阿里地区普兰县巴嘎乡 5、总投资:6406.72万元。 6、项目建设内容: (1)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沿河道新建防洪护岸1.011千米,新建护岸外侧设置2.5米宽人行道+1.8米宽绿化带,在巴嘎乡交通桥下游河段内新建生态跌水1座,流域河道垃圾整治;(2)河流空间带修复工程:河道两岸原有护岸进行修复,修复护岸长1.325千米,护岸外侧设置2.5米宽滨河步道+1.8米宽绿化带(种植班公柳),在河段与G219国道相邻的北侧河岸生态岸坡整治;(3)便民利民亲水设施建设工程:交通桥上游两岸新建便民利民亲水平台同时新建观景台1处;(4)水文气象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5)其他附属工程。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中开挖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地区有一定不利影响,通过洒水等有效措施并加强管理,进行文明施工,对周围环境将产生短期影响。 (2)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洗漱废水洒水降尘、粪便旱厕收集堆肥。 (3)噪声 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场所和施工时间,并做好施工人员自身防护工作。而且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将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4)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袋装收集后,运送至附近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置。工程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可靠处置,确保周围环境尽可能少的受到干扰和破坏。施工废弃物应集中清运,严禁在场区内随意丢弃施工废弃物。 2、营运期 工程建成后,使区域形成完整的防洪封闭体系,从而有利的保护巴嘎乡沿 岸免受洪水威胁。 三、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根据评价区环境现状和生态环境发展趋势分析,本工程的建设将改善评价区生态环境,有利于恢复其生态功能,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工程不利影响主要是工程施工期对声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认真落实“报告表”和项目设计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可缓解或消除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因此,在加强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总体评价认为,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电话或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 建设单位:阿里地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18089072606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②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③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⑤公众是否支持该项目; ⑥其它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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