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临汾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9月20日),等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4月山西久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蒲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工作,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得知,蒲县S-05-04部分地块(46.98亩)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蒲县S-05-04部分地块(46.98亩)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蒲县S-05-04部分地块(46.98亩)位于临汾市蒲县,调查地块北临农田,东临荆坡村农田及居民住宅,西临荆坡村居民区,南临荆坡村林地,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 111.055365°,北纬 36.240886°,根据地块勘测定界图可知,地块面积为 31319.43m2 (约合46.98亩),该地块原为建设用地,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属于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蒲县S-05-04部分地块(46.98亩)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地块场地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蒲县S-05-04部分地块(46.98亩)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地块以及周边1km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场地的特点在地块内布设土壤采样点位以及地下水点位。采集的所有样品均交由具有资质公司山西久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标准,分析检测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监测报告,该场地土壤污染物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第一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蒲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蒲县蒲伊北街149号
联 系 人:宁主任
电话:13934685138
五、检测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检测单位:山西久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贾家寨村太茅路西闫家畛1号西一号
联 系 人:杨工
电话:18234136167
六、报告编写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山西久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贾家寨村太茅路西闫家畛1号西一号
联 系 人:杨工
电话:1823413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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