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相关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发布了《关于公布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成都港纳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纳入了2023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范围。 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公司公布相关信息如下: 一、企业名称:成都港纳橡胶有限责任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唐杰 三、企业所在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兴业大道北段50号(大邑经济开发区大邑未来中小企业创业园) 四、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防老剂SP-C苯乙烯化苯酚(年用量约1吨)、耐高温脱模剂正庚烷(年用量约0.5吨)等原料,用于生产橡胶鞋底。 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根据《环境检测报告》,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0-1.3mg/m3,硫化氢的排放浓度为0.01-0.02 mg/m3。以上两项污染物均达到国家、四川省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六、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我公司危险废物主要有机修固废、废液压油、隔油沉淀池废油、油泥、废活性炭,产生的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定期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和处置。 七、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编制了《成都港纳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环境风险防范制度,落实了液压油贮运安全防范、生产过程风险防范、事故废水风险防范、预防泄漏防范等一系列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自生产经营以来,未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方式:02888303161 我公司对以上公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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