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委托漳州源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华安县新圩镇裕华锡业厂关闭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华安县裕华锡业厂位于华安县新圩镇黄枣村黄枣洲,距漳华公路300m,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7.553385510°,N:24.915240507°,占地面积4745.1119平方米。地块四至为:北侧至道路,南侧至防洪堤,东侧至居民用地,西至农用空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华安县新圩镇裕华锡业厂关闭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片和现场快筛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检测等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资料搜集、现场勘查与人员访谈,现场快筛,结合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分析;华安县新圩镇裕华锡业厂关闭地块内历史上曾存在金属冶炼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小,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蒋主任 联系电话:15080315302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漳州源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1876067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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