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就青海南翼山深层卤水综合利用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事宜公示如下,以征询公众对建设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青海南翼山深层卤水综合利用中试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全资建设。 设计项目规模:碳酸锂产量为400吨/年和氯化钾产量为3000吨/年。 南翼山油田卤水提锂技术源于盐湖提锂成熟工艺,并根据油田卤水水质特征进行针对性调整,主体工艺采用“吸附+膜分离法”,整个系统对于锂的回收率预计≥70%。生产原料为油田浅层和深层卤水,卤水先进入生产装置提取锂,提锂尾液绝大部分用于生产氯化钾,少量提锂尾液满足回注水标准后用于油田回注水。 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 项目总投资估算:19998.47万元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于强 联系电话:1899737937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斌 联系电话:0971-8143227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建设项目现存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布局是否合理等; 4、项目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新建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网络方式取得公众意见表,自行填写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也可通过致电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发表意见。 公众意见表获取网络地址: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至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有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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