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次性餐饮具及配套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9月23日,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餐饮具及配套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工程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餐饮具及配套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位于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丹路与双凤路交叉口,进行一次性餐饮具及配套产品制造,现阶段项目总投资1650万元,年产1.2亿只一次性餐饮具及配套产品(纸杯盖0.3亿只、纸吸管0.3亿只、纸碗0.3亿只、纸杯套0.3亿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1月29日本项目取得了由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餐饮具及配套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2022]3013号)。项目于2022年1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完成阶段性建设,2023年7月开始调试,与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也同期建设并完成,具备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生产能力为1.5亿只一次性餐饮具及配套产品(纸杯盖0.3亿只、纸吸管0.3亿只、纸碗0.3亿只、纸膜袋0.3亿只、纸杯套0.3亿只),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主要为1.2亿只一次性餐饮具及配套产品的生产能力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1条纸碗生产线位置由1#厂房调整至2#厂房,废气处理措施中,印刷机网纹辊清洗位置由4#厂房2层调整至4#厂房1层室外西侧,虽然厂区平面布置进行调整,但厂区平面布置的调整未导致厂界四周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点增加;未增大产能且实际产品中未新增产品品种或工艺、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处理措施不发生改变,排气筒高度未降低,未弱化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处理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擦拭油墨抹布清洗、网纹辊清洗废水经3#厂房一楼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板桥河。 (二)废气 3#厂房南侧本次项目实际设置2台印刷机,印刷车间密闭处理,在印刷机底部设置管道抽风进行废气收集,印刷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原有一套两级蜂窝状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由原有一根24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3#排气筒/DA003),风机风量12676-20513m3/h。 本次项目实际在4#厂房1层室外西侧设置密闭间用于印刷机网纹辊清洗,4#厂房2层设置密闭洗版车间,清洗时打开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进行处理,进入一套两级蜂窝状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由一根24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5#排气筒/DA005),风机风量6420-14204m3/h。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各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基础减振等。项目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洗版液、废网纹辊清洗液、废机油、废油墨、废活性炭、废油墨桶、污泥,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目前与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合同期限为2022年8月18日至2024年8月17日;与合肥和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合同期限为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日。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对简化管理进行许可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编码为91340121149174092B001P。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安徽省清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废水 项目厂区废水排放满足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2、废气 DA003印刷废气排气筒、DA005清洗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噪声标准限值。 4、污染物排放总量 由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餐饮具及配套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2022]3013号)可知: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367t/a。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核算为0.11741t/a,并非为仅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因依托原有工序排气筒,包含原有工序废气,但也未超过环评批复总量。 五、验收结论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餐饮具及配套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三同时”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工程满足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项目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进一步要求 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完善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做好企业的环保档案管理,尽快制定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认真开展日常环境监测; 2、加强对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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