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下关滨江改造3号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旧城改造
建设地点:下关区江边路以西
投资总额:151.77亿元;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87.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地上95.42万平方米、地下27.23万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居民使用的燃料燃烧废气、烹饪油烟和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另外城北污水处理厂、新设置的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的恶臭对周边居民可能产生影响;水污染主要来自居民生活污水和公共设施(含商业)排水,经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附近地表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和车辆噪声,设备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配电机、空调外机等设备,车辆噪声主要包括汽车出入停车场和交通干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项目建设中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来减轻上述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建设项目区域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拟对产生的燃烧废气不采取措施直接排放,可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居民厨房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接入烟道管,统一进入附壁烟道至屋顶排放;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和商业混合的商业用房可引入餐饮,且厨房必须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油烟净化器,确保经净化后的油烟尾气达标后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餐饮项目招商进驻时,必须另做环境影响评价;地下停车场设置机械通风系统,通风系统的排口高度2米,设置在远离人口呼吸带;城北污水处理厂和垃圾中转站采用一定的防臭措施,并按照规定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与周边敏感建筑之间建议设置绿化隔离带。
2.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公共设施排水(含商业)。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金川河下游段。
3.建设项目的设备噪声,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冷却塔四周加装隔声板;水泵和风机均位于地下设备房内,除了建筑物墙体隔声外,还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了减振台座及软接头,并在风机进、出风管上安装消音器,设备噪声通过减振、消声、隔声和距离的自然衰减,当地声环境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建设项目的车辆噪声,区内建筑建设时必须保证足够的退让距离,临区内道路的建筑楼门窗应采用隔声门窗,隔声量不小于20dB(A)。
4.本项目垃圾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商业餐饮垃圾,垃圾采用垃圾箱收集后,经垃圾中转站压缩后运到垃圾处理场处理。
本建设项目对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的处理设施作为“三同时”检查项目,必须在项目投产前建成。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本项目不属于我国有关部门规定的禁止或限制类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南京下关滨江集聚区规划》、《南京市下关区总体发展规划》、《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南京市沿江开发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3.本项目属于房地产项目,产污种类少,采用节能、保温型材料,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4.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从大气污染物浓度贡献结果看,本项目排放的燃料废气、油烟、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贡献值较小,对敏感点及周围地区影响较小,各污染物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不会改变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城北污水厂和新设置的垃圾中转站设置了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环评报告和类比数据,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2)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废水经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金川河下游段,最终进入长江。根据《南京市城北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0年),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时,评价江段CODcr和NH3-N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II类标准。。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最终无固废外排。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周界环境噪声昼夜监测值表明,现状声环境质量较差,多处监测点位监测值超标。这主要是因为原来的居民小区等建筑基本没有经过合理规划,项目建成后充分考虑了交通噪声对住宅等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按照相关规定留置足够的退让距离并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根据预测,项目建成后在采取相应的声环境保护措施后,交通干线两侧的噪声级基本上均能够达到4a类区标准,项目所在地区域能达到2类标准。
(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造成的扬尘污染,影响范围内TSP浓度控制;施工产生的含油含悬浮物的施工废水易造成超标排放,建设单位将严格控制废水外排,均进入城市排水管网统一排放;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固废的污染,建筑单位都要进行严格控制和合理布局.如需夜间施工,必须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实施,且必须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本建设项目符产业政策和规划,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需要环评简本的公众,可在期限被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秋敏
联系电话:13851632632
联系地址:下关区江边路
邮编:210011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孙柳
联系电话:(025)89680526
传真:(025)89680526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邮政编码:210093
E-mail: sunliu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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