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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
验收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相关要求,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成立了黄藏寺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组,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会,并通过了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
建设地点青海省祁连县、甘肃省肃南县
建设情况: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工程坝址位于黑河上游峡谷河段,左岸为甘肃省肃南县,右岸为青海省祁连县,上距青海省祁连县城约19公里。工程为大(2)型水利工程,拦河坝坝顶高程2631米,最大坝高123米,水库总库容4.03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49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2.03亿千瓦时。工程开发任务是合理调配中下游生态和经济社会用水,提高黑河水资源综合管理能力,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5〕159号”文对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蔡士祥;联系方式:0970-8870012
三、公示内容
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验收报告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1月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
1、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附件附图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h6OhcDIr-AQ4XcleIa4sw 提取码:FJ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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