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炉掺烧一般固体废物及医疗残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委托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其相关环境保护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焚烧炉掺烧一般固体废物及医疗残渣项目 建设地点: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社旗)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实施后,不增加现有工程产能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400t/d,总规模不变,利用现有1台日处理能力为400t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炉,设计掺烧量为生活垃圾300t/d、污水处理厂污泥10t/d、一般工业固体废物80t/d、医疗废物残渣10t/d。 社旗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于2018年5月29日以宛环审[2018]44号文件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做出批复意见,2019年12月21日,企业取得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1300MA40Y8G70E001V,并于2020年7月完成自主竣工环保验收。现有项目采用1台4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配套建1台余热锅炉(产汽量为32.6t/h)和1台7.5MW抽凝式汽轮机、1台7.5MW发电机,年发电量为5500万度,年上网电量为4718万度。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提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您有何宝贵建议,可以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到厂咨询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感谢你的参与。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社旗)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18637790311;陈工1593637230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社旗)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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