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要求,国家高速公路网京台线长乐松下至平潭段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已按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各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划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现向公众公示《国家高速公路网京台线长乐松下至平潭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国家高速公路网京台线长乐松下至平潭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见调查报告附件)。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提取码:m38y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验收调查单位或建设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的期限:2020年10月9日起20个工作日。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京台高速(平潭)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7359013965
3、验收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D座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1-28300822 电子邮箱:271303499@qq.com 京台高速(平潭)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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