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恒昌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建年产10万吨高分子聚合物及单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要求,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翁源恒昌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吨高分子聚合物及单体项目 项目概况:10万吨聚丙烯酰胺、丙烯酰胺系列单体、甲基丙烯酸酯系列单体及其他化工新材料生产及3000吨原料化学品销售。主要生产产品100019.123吨,包括聚丙酰胺(水溶液)、聚丙烯酰胺(乳液)、聚丙烯酰胺(固体)、丙烯酰胺(40%水溶液)、丙烯酰胺(晶体)、N-羟甲基丙烯酰胺(50%水溶液)、N,N-亚甲基双丙烯酰胺(MBA)、N,N-二甲基丙烯酰胺、双丙酮丙烯酰胺(DAAM)、N,N-二甲基乙醇胺、甲基丙烯酸异丁酯(IBMA)、甲基丙烯酸异丁酯(IBMA)、甲基丙烯酸异辛酯(IOMA)、甲基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DM)、甲基丙烯酰氧乙基三甲基氯化铵(DMC)、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DMAEA)、丙烯酰氧乙基三甲基氯化铵(DAC)、甲基丙烯酰氧乙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MODAC)、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GMA)、纸张湿强剂、地板蜡水、乳化剂、丙烯酸树脂(水性)、硫酸铵(副产品)、甲醇(副产品)、氯化钠(副产品),分装销售3000吨原料化学品,包括丙烯腈、环氧氯丙烷。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9785m2,职工人数为60人,全年工作300天,采用一天三班工作制,每班八小时,厂区提供食宿。 项目地址: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华彩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内 项目性质:新建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可能会影响到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同时对区域景观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横石水的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锅炉废气、实验室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各关心点及项目预测网格点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不大,满足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贡献浓度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的条件,并且各污染物预测浓度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仍不会出现超标现象。可见,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气排放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接受。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范围为80~90dB(A)。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后噪声影响值明显下降,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包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部分包装废物(一般固废)、软水纯水制备废滤芯及膜为一般工业固废,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专业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5)地下水影响 在项目发生预测所设定的污染泄漏事故,及时有效地采取防渗应急措施,少量废水渗漏发生后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较小。 (6)土壤影响 本次评价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三个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经预测,企业运行10年、20年、30年,项目排放的苯乙烯、甲苯废气沉降入土壤增量不大,叠加本底后,均不会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筛选值,大气沉降对土壤影响较小,同时在企业做好三防控和分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的影响较小。综上,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的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7)环境风险 本项目危险物质对环境的影响途径包括直接污染和次生/伴生污染。直接污染通常是有毒有害物质泄漏至大气环境,造成环境污染。伴生/次生污染主要指,可燃或易燃物质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CO、氰化氢、光气等有毒有害烟气污染大气环境;地下水防渗措施缺失或失效,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将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预水解+高效厌氧+厌氧沉淀+缺氧+好氧生化+好氧沉淀”)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翁源恒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横石水。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规要求,生产过程尽量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提高集气效率,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然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含尘废气:本项目固体原辅材料中粉料投加产生的粉尘由投料口集气罩收集,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间一、车间三、车间四、车间六、车间七干燥过程产生含尘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并入“水喷淋(含除雾)+二级活性炭”处理;车间二干燥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车间八干燥废气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并入“二级活性炭吸附”。 有机废气: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五、车间六、车间七的投料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水喷淋(含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车间八的投料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处理。车间一、车间四的精馏工序产生的尾气经冷凝回收(-10℃)后进入“水喷淋(含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车间一、车间四除精馏工序外的有机废气进入“水喷淋(含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车间二、车间三、车间五、车间六、车间七的反应釜等生产设施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水喷淋(含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车间八的反应釜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实验室废气:化验室试验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经操作平台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锅炉废气:本项目2台6t/h的燃油导热油炉以轻质柴油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通过11#烟囱(20m高)达标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拟对高噪声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处理,通过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综合处理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建设单位拟对本项目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废滤芯及膜属于一般固废,可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四、综合结论 翁源恒昌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吨高分子聚合物及单体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华彩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准入条件,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方案,经过预测评价,正常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保持在现有功能标准内;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在集聚区总量控制指标内;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翁源恒昌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吨高分子聚合物及单体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1-2613133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韶关市科环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一幢3层19号办公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翁源恒昌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