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高性能帘子布建设项目第一次公示 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高性能帘子布建设项目在建设及建成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泰州泰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建设单位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在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批准规划范围内建设,新建生产车间、生产辅房、数字智能化立体仓库等建(构)筑物,配套建设环保、安全、消防等辅助生产设施,总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 (以实际批准规划总图为准)。项目引进布机等进口设备45台(套),配套购置节能型直捻机、浸胶机等国产设备300余台(套);采用双浴浸胶、RTO烟气处理等技术、工艺新建4条高性能帘子布生产装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万吨高性能帘子布的生产能力。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总 联系电话:0523-82388172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泰州泰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16605232358 通讯地址:泰州市靖江滨江国际商务中心B幢608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7、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 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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