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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高新区含谷E03-7-2、F01-3-3、F01-4地块、F10-1地块(部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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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wtt0303 于 2023-11-9 20:10 编辑

       高新区含谷E03-7-2、F01-3-3、F01-4地块、F10-1地块(部分)(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占地面积101841.8平方米(约152.8亩),涉及E03-7-2地块、F01-3-3地块、F01-4地块、F10-1地块(部分)四个地块,其中E03-7-2地块(中心经度106.347422°,中心纬度29.532635°),占地面积34055m2;F01-3-3地块(中心经度106.346860°,中心纬度29.529104°),占地面积14625m2;F01-4地块(中心经度106.348327°,中心纬度29.528806°),占地面积25504.2m2;F10-1地块(部分)(中心经度106.354449°,中心纬度29.532452°),占地面积27657.6m2。
      E03-7-2地块:在2003年以前调查地块为农村集体荒地、农田及农户宅基地; 2003年重庆奥能建材有限公司在E03-7-2地块内成立,进行页岩砖生产,2016年因征地拆迁关闭;2018年地块内东北部区域修建了“高腾大道”建设项目临时项目部,主要用于项目部人员住宿及办公;2019年地块外南侧高腾大道开始建设,建设过程中将原山地开挖的土方回填至地块内中西部区域;2020年地块内项目部拆除;2020月至本次调查采样结束,地块整体处于闲置状态,无其他扰动。
       F01-3-3地块、F01-4地块、F10-1地块(部分):一直为农村集体荒地、农田及农户宅基地;2021年,地块内居民房屋陆续被拆除;2021至本次调查采样结束,地块整体处于闲置状态,无其他扰动。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途均拟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居住用地(R2)属于第一类用地,本次调查将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要求,在前期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43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剖面点位16个,表面点位27个),共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96个(不包含12个平行样);共布设了1 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共采集了 1 个地表水样品(不含 1 个平行样)。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GB36600-2018表2中石油烃(C10-C40)和有机农药类,锰、水溶性氟化物;地表水监测因子包含pH、铜、汞、砷、镉、铅、六价铬、镍、锰、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量)、氟化物、石油类。
       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包含的锰、水溶性氟化物的含量均低于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推导得到的土壤污染风险控制值。地表水样品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标准。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规划要求,可按规划用地性质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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