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皓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防污自清洁涂饰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山东皓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防污自清洁涂饰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防污自清洁涂饰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皓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北一环路以南,山东皓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经纬坐标(东经:116.442°,北纬 37.196°)。 建设内容:项目投资600万元,总占地面积1000m2,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依托现有厂房、办公用房、公辅设施,购置反应釜、分散罐、冷凝器等生产设备10余台套。年产无溶剂型涂料500t。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 2、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联系人:肖总15269431314)提供查询、查阅服务。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以本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5.0km正方形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征求意见日期内,可以通过电话(建设单位联系人:肖总15269431314)、电子邮件(76968067@qq.com)向建设单位提出。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22日(10个工作日)。
山东皓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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