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攀枝花市仁和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仁和区总发乡大河立新段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仁和区总发乡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堤防工程和清淤疏浚工程。堤防工程主要在仁和沟两岸建设堤防,并配套建设排洪箱涵、排涝涵管等。堤防长2104m,其中左岸堤防1015m,右岸堤防1089m,采用斜坡式生态堤型。堤防起于总发乡农产品批发市场(桩号K河6+334.37),止于仁和区总发乡先锋村加油站(桩号K河7+380)处。清淤疏浚工程治理河长为7380m,疏浚河段起于总发乡板桥村(桩号K河0+000),止于总发乡先锋村加油站(桩号K河7+380)处,总疏浚量51265m3。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日-2023年12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 系 人:李部长(攀枝花市仁和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08128170 联 系 人:罗女士(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联系电话:1990812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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