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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二)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一、项目名称 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一期) 二、项目概要及建设地点 项目概要:为满足区域污水处理要求,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规模10万吨/天,现一期工程建设完成(处理规模5万吨/天)。该项目主要为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环保工程。 建设地点:滑县县城规划区,北环路以北,锦华路西侧(114°34′38.14″E,35°34′53.62″N)。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辛朝霞 13937283531 四、环保设施运行调试时间 企业已按照环评要求内容,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设置到位,项目于2023年5月20日竣工。 项目将于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9日对环保设施进行调试,特此公示。调试期间我单位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等相关管理规定,特此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 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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