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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津区新两山环保科技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津区新两山环保科技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新两山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专门收集处理中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处理包括:分拣、破碎、打包,暂存后定期外运分类处置(不涉及清洗干燥线相关内容),厂内无造粒工序、无浮选工序、无电器及电子品拆解工序;主要设备有:破碎机1台、打包机1台、带磁铁的传送带1条、地磅1套、袋式除尘器1套。加工规模:项目建成后可年加工一般工业固废50000吨。(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将设计建设内容分为两期建设,本次只进行一期工程建设及相关环保验收,因此,此处建设内容为一期工程建设内容)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2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1592882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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