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万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乌拉特中旗万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乌拉特中旗万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乌拉特中旗万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物流园区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拆解报废小轿车、中型车、大型燃油汽车,拆解车辆均为一般性质用途车辆,不拆解新能源车辆,不接收槽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特殊装备报废车辆,不涉及天然气燃气汽车的拆解,本项目报废车辆主要来自于巴彦淖尔市以及周边地区。本项目现有拆解能力为:合计为650辆/年,包括报废小轿车150辆/年,报废中型车200辆/年,报废大型车300辆/年;本次扩建规模:合计为10350辆/年,包括报废小轿车1850辆/年,报废中型车4800辆/年,报废大型车3700辆/年;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能力合计为1.1万辆/年,包括报废小轿车2000辆/年,报废中型车5000辆/年,报废大型车4000辆/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各废气污染源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①废油液抽排废气 本项目汽车拆解前预处理过程中需先抽取车内废油等,废油液抽排过程中汽油、柴油和机油中易挥发成分挥发产生有机废气。本项目将废油液从报废机动车抽取后存放200L的储油桶过程中。本项目拆解过程中各类油液抽取情况如下表。 表4-3各拆解车辆油液抽取情况一览表(t/a) 根据上表,根据上表1,本项目扩建完成后,项目收集废汽油量约为15t/a,废柴油量约为20t/a,废机油量约239t/a。参照《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GB16385-89),汽油的卸车损耗约为0.20%,柴油的卸车损耗约为0.05%,机油的卸车损耗率参考柴油。经计算,废油液抽排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15×0.2%+(20+239)×0.05%=0.160t/a。 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废油液抽排工作时间约为400h/a,本项目在新建拆解车间设有1个卸油平台,在卸油平台上方设1套集气罩+软帘集气系统对废油液抽排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率>80%。经收集后的废油液抽排废气引至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净化,根据环办综合函〔2022〕350号《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的通知》,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箱有机废气吸附效率可达75%,本评价保守考虑净化效率取50%,废气治理设施设计风量为20000m3/h,净化后废气通过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 则P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16t/a×80%=0.128t/a,产生速率为0.128t/a÷400h×1000=0.320kg/h,产生浓度为0.128t/a÷400h÷20000m3/h×109=16mg/m3; P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128t/a×50%=0.064t/a,排放速率为0.064t/a÷400h×1000=0.16kg/h,排放浓约为0.064t/a÷400h÷20000m3/h×109=8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与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排放速率10kg/h(15m)、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②切割粉尘废气 报废汽车切割过程会产生粉尘废气。切割过程不对含油部件进行切割,因此切割过程不会产生油雾。本项目部分车架需进行切割处理,切割过程会产生烟尘;根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技术》中对切割发尘量的介绍可知,切割时发尘的速率为40-80mg/min,按最不利考虑取最大值80mg/min。对全厂需切割车架年切割时间约为400h,项目设2个切割点,故切割粉尘年产生量为3.84kg/a,则颗粒物产生速率0.0096kg/h,集气罩收集效率按80%计,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约为95%,则排气筒P1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3.072kg/a(0.0077kg/h);排放量为0.154kg/a(0.0004kg/h),切割过程无组织排放量为0.768kg/a(0.0019kg/h)。 ③剪切压块废气 剪切压块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产生量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系数手册》(废钢铁剪切)颗粒物产污系数7.2g/t原料计算,本项目废钢铁处理总量为7520t/a,则剪切压块粉尘产生量为0.0541t/a,洒水抑尘效率可达90%,剪切压块工序年工作时间为1000h,则剪切压块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541kg/h。 ④危废暂存间废气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可能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为废油液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油液按不同种类密封暂存于200L的储油桶内,一般来说,在正常温度下,汽油的挥发量约为1kg汽油产生400升的汽油蒸汽,本项目危废暂存间汽油最大储存量为3t,则汽油挥发废气产生量为1.478kg每年;由于汽油密封暂存于200L的储油桶内,大大减少挥发量,挥发废气排放量按照废气产生量的30%计算,则汽油挥发废气排放量为0.4434kg每年;机油和柴油不易挥发,挥发量参照汽油挥发量的50%,则柴油机油挥发废气产生量为1.724kg每年,本项目危废暂存间柴油机油最大储存量为7t,由于柴油机油分类密封暂存于200L的储油桶内,大大减少挥发量,挥发废气排放量按照废气产生量的30%计算,则汽油挥发废气排放量为0.5172kg每年;综上所述,危废暂存间废气排放量为0.9606kg每年,排放量很小,建设单位在危废暂存间安装换气扇,以便于空气流通。 ⑤废制冷剂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制冷剂回收机采用压缩冷凝法回收空调制冷剂。压缩冷凝法是用压缩机提高气态制冷剂的压力,并经冷凝器冷却使制冷剂液化储存在回收容器里,其工作原理见图2-8。从空调系统排出的制冷剂通过过滤干燥器,除去水分和杂质,受吸气压力调节控制阀的控制,液态制冷剂存留在储液罐中,气态制冷剂进入压缩机被压缩成高温高压气体,通过油水分离器时,与制冷剂混合的冷冻机油被分离出来,流回压缩机,而高温高压气体制冷剂则进入冷凝器被冷却,通过气液分离器,被冷凝的液态制冷剂流到回收容器,回收容器中的部分气态制冷剂会通过毛细管被压缩机吸入。制冷剂回收过程中采取密闭管路连接,整个回收过程均处于密闭状态,实现制冷剂的100%回收,没有废气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2.41m3/d(625.1m3/a),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6m3/d(480m3/a)、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排放量为0.81m3/d(145.1m3/a)。待拆解车辆停放区初期雨水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1)生活污水 本项目新增职工40人,生活用水定额50L/(人•天),年工作300天,则职工生活用水2m3/d,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1.6m3/d(48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参考我国北方居民生活污水水质,污染物预测排放浓度见表4-8。 表4-8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一览表 单位:mg/L(pH除外) (2)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废水 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排放量为0.81m3/d(145.1m3/a),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NH3-N、总氮、总磷、石油类等。根据《浅析报废汽车拆解厂废水循环处理技术的应用现状》(引用自《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2年第8期28-30页,作者:陈清后、余海洋、李长东)及类比同类型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水质相似,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SS100mg/L、CODCr300mg/L、BOD5140mg/L、氨氮15mg/L、总氮16mg/L、总磷3mg/L、石油类250mg/L。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汽车拆解设备、水泵和废气治理风机等设备,源强及控制措施情况见表4-16。本项目运营期各噪声污染源强具体见下表。 表4-16设备噪声源强一览表(2)噪声防治措施 针对项目噪声污染的特点,为了尽量减少项目对声环境影响,应采取如下治理措施: ①购买环保低噪声设备,并且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适当对高噪声的生产设备采用减振装置对设备进行减振消声处理; ②合理布局,应充分考虑高噪设备的安装位置,将高噪声设备安装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减小项目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③加强厂区绿化,特别在高噪设备与厂界间合理设置绿化带,利用树木吸声、消声作用,减小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在采取以上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 汽车拆解由于其行业特征的原因,产生大量的固体物质,其中大部分以目前的技术经济水平是可以利用的,少部分固体由于处理成本较高,目前回收利用不经济,因此作为固体废弃物,还有少部分需要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汽车拆解产生的汽车零部件各组成部分,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还有职工生活产生的垃圾。 表4-20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 | | | | | | | | | | | 厂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 | | | | | | |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199-08、900-214-08、900-218-0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存间,定期交由有回收再利用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只要认真落实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该建设项目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居民为主的原则; ⑵评价单位编制有项目的报告表简本,公众有意可向评价单位索取; ⑶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⑷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⑸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⑴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⑵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拉特中旗万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18604890007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内蒙古宜晟能源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世红 电子邮箱:1052234241@qq.com 联系电话/传真:1348415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