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染识别结论 在第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目标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主要结论如下: ①调查地块潜在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调查地块1996年之前为旱地;2005年后由小石坝村小组建成砖厂改制区厂房,后续陆续入驻瓷砖仓储、钢筋加工、铝合金门窗加工、钢材加工、润滑油及防水材料仓储等企业;2022年开始对地块内厂房进行了拆除。其中瓷砖加工及仓储、防水材料仓储、铝合金门窗加工、润滑油分装、钢筋加工行业对调查地块土壤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小;钢材加工存在喷漆烤漆,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存在对调查地块土壤会造成污染可能。经识别地块内潜在的关注土壤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水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类、苯、甲苯、二甲苯。 ②相邻地块潜在污染源及特征污染物 调查地块周边先后涉及企业类型有机械加工、印刷、塑料制品、家具生产、纸制品生产、食品加工、水泥制品行业、农机产品加工、瓷砖加工、石材加工、门窗加工行业、废纸打包行业、电气专用设备制造、燃油销售行业、制冷设备以及行政办公、教学、物流等行业,部分企业涉及喷漆烤漆工序,并伴有废机油的产生。经识别地块周边企业污染源的土壤特征污染物为氟化物、苯、甲苯和二甲苯、石油烃(C10-C40),水特征污染物为氟化物、石油类、苯、甲苯、二甲苯。 综上所述,地块主要关注特征氟化物、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调查地块及周边均不存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及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相应企业(“6+1”行业)。 (2)质控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钻孔单位为云南航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土壤钻孔和地下水监测井的建设。土壤样品的现场采样、地下水成井洗井、样品流转及保存质控、实验室分析由江西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地下水采样前洗井、现场采样、样品流转及保存质控、实验室分析由云南天倪检测有限公司负责。通过昆明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采样方案、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和报告审核情况总体把控,本次调查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进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质控结果合格。 (3)采样调查结果 ①地质和水文地质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场地处于低山缓丘地段,地质成因主要为第四系(Q4ml)杂填土层、第四系坡残积(Q4dl+el)粉质粘土、粘土层为主。据本次钻孔情况,调查地块地基土主要为第四系(Q4ml)素填土层、第四系坡残积(Q4dl+el)粉质粘土层,与地勘揭露地层基本一致。 场地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第四系松散岩土中的孔隙性潜水,主要由大气降水、径流及周边生活用水补给,排泄方式以径流为主,蒸发为辅,径流滞缓,向西南侧地势较低地段运移。据本次钻探对W1、W2和W4稳定水位量测,其中W1钻孔深度5m、稳定水位深度0.85m,W2钻孔深度9m、稳定水位深度6.15m,W4钻孔深度6m、稳定水位深度3.40m。水位埋深在0.85m至6.15m之间,由于适逢旱季,与地勘有一定差异。 ②场地土壤环境调查结果 结合地块内现场情况,采用系统布点法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土壤共采集42组样品(不含平行样),检出因子共11项,分别是: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砷、汞、铜、铅、镍、镉、挥发性有机物(1,2-二氯丙烷、1,2-二氯乙烷、1,2,3-三氯丙烷);六价铬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各项检出指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共采集4组样品(包含1组平行样),检出因子11项,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均为未检出。检出因子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其中石油类、二甲苯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4)结论 综上所述,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阿拉派出所异地新建项目地块土壤中检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故该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满足地块规划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委托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 编制单位:昆明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金龙 联系电话:15987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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