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ch112288 于 2023-12-15 14:27 编辑
关于东台市宏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码头提升项目 环保设施竣工时间的公示 东台市宏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码头提升项目于2023年2月取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槽罐车运至东台市三仓鑫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装载机冲洗废水、运输车辆轮胎及车身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码头冲洗用水、道路、仓库抑尘用水和装卸抑尘用水;码头接收的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舱底油污水,分别暂存于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器和船舶油污水收纳桶内,委托江苏生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转运至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置。 本项目卸船、卸车、装车产生的颗粒物采取控制落差、雾炮机、洒水抑尘措施;船舶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采取码头岸电系统代替船舶辅机为停靠的船舶提供动力;装载机、运输车辆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非甲烷总烃采取加强运输的规划组织管理、合理规划行驶路线、选购油耗相对较低的车辆。 本项目产生的船舶生活垃圾和码头生活垃圾由东台市沿海运输有限公司清运;沉淀污泥收集出售。 码头提升项目全部环保设施已于2023年12月15日竣工。 东台市宏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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