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熊六六 于 2023-12-17 12:29 编辑
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的地块1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0′30.72″、北纬29°16′0.89″,规划面积为93945.6m2(约140.9亩),但考虑到立信药业的实际用地情况及污染物可能存在的迁移情况,故本次最终确定调查范围面积为98260.6m2(约147.4亩),本地块后期由景德镇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收储。 本地块历史上存在化工企业,且地块1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6]50号)要求,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报告主要针对北侧的地块1进行调查分析,由于本次调查为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一部分,故本次初步调查沿用原《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地块1原为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用地的一部分,该公司始建于2005年,主要生产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美罗培南原料药,于2016年宣告破产。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对该地块进行挂网拍卖,最终由景德镇顺吉物流有限公司中标,目前大部分厂房已租用,主要企业为仓储物流及石材加工为主,未在场地内进行土壤开发扰动活动,只是利用原有生产车间进行仓储。地块1未来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 项目组于2019年6月开始对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全厂进行调查,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调查采访等方式对目标场地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调查期间原生产厂房基本保留,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多被用作石材加工厂、物流仓库等,场区道路、车间均水泥硬化。周边为农田、住宅,农田内种植少量农作物,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点及农用地。场地内污染物主要是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排放的“三废”,污染因子主要污染物有氯仿、二氯甲烷、四氢呋喃、丙酮、废活性炭(含少量甲苯)等有机物。2019年8月进场进行土壤、地下水样品采集等现场工作。 土壤筛选标准采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及EPA土壤通用筛选标准(RSL-2021.11)中居住用地标准。地块内地下水筛选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地表水筛选标准采用地表水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II类标准。 初步调查结论: (1)项目初步采样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系统布点采样密度为40*40m。本次地块1调查范围内共设置土壤钻孔51个,建立7个地下水监测井(其中地块1内3个。地块2内4个)。在场地外布设3个土壤对照点,1个地下水对照点(利用地块外1个民井)。 (2)初步采样调查累计采集土壤样品261个、地下水样品8个、地表水样品3个,根据场地情况及水文地质勘查资料,研究后对其中的所有土壤样品、地下水样品及地表水样品进行了分析测试。 (3)根据场地建设规划,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因此筛选值土壤采用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采用Ⅳ类质量标准,地表水采用Ⅲ类质量标准。 (4)土壤样品分析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整体呈弱酸性,土壤受到了有机及重金属复合污染,超标因子为4项(砷、三乙胺、氯仿、甲酸),超标点位共有23个。 S11、S36、S37、S71、S72样品中氯仿含量超过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同时,S11点位的样品中甲酸超过了《EPA土壤通用筛选标准》(RSL-2021.11)中居住用地标准限值。经与原厂区平面布置图比对发现,S11、S36、S37、S71、S72为溶剂仓库附近,该点氯仿超标可能是因为生产储存时采用氯仿作为原料,但是由于未做防渗或防渗层出现破损,导致氯仿渗漏污染了土壤。 S25、S28点位样品中的三乙胺超过了《EPA土壤通用筛选标准》(RSL-2021.11)中居住用地标准限值,经与原厂区平面布置图比对发现,S25、S28分别位于原综合仓库和新2#车间旁,可能是因为生产时地面防渗措施不到位,从而导致三乙胺渗漏污染了土壤。 S11、S13、S14、S15、S18、S20、S21、S28、S31、S32、S33、S38、S39、S4、S5、S40、S71、S72、S73、S76点位样品中的的砷超过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这可能是由于地块主内要以红壤为主,砷整体含量水平较高导致了较多点位超标。 (5)场地内GW4中氨氮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要求,这是因为GW4附近有一敞开式下水道,附近企业污水均直接倒入下水道,下水道防渗性能较差导致污水下渗进入地下水造成污染。 (6)地表水样品均出现了超标现象,超标项主要为SW1厂区内废水中地表水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及石油类超标;厂区相对上下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厂区外北侧昌江断面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及石油类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规定的限值。SW1’为相对上游断面,SW2’为相对下游断面,下游断面污染物数值小于上游断面且数值相差不大,说明昌江中污染因子超标与本地块无直接联系。
调查单位: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莲西路508号 联系电话:18907911556 熊工 邮政编码:330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