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01月19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沂高新区京达塑业包装厂年产200吨PE缠绕膜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办事处山东国际科技模具产业园C2-2#厂房 (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PE缠绕膜生产线2条及相关辅助、环保和公用工程等,一期工程职工定员6人,全年生产时间300天,实行一班制,8小时每天。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13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4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气 挤出废气废气软帘+集气罩方式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静电除油+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厂区及设备位置,针对噪声源位置及特点分别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 废包装物、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喷淋塔更换的废液、静电除油装置收集的废油、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收集后委托临沂永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索取《临沂高新区京达塑业包装厂年产200吨PE缠绕膜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整本文件与验收组验收意见,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经理 联系电话:13563902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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