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郭村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中相关规定,同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为保护开发区周围受影响利益群体,现公告江都区郭村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江都区郭村镇工业集中区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集中区管理部门为江都区郭村镇人民政府。郭村镇人民政府于 2008 年委托扬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工业集中区的范围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江都市郭村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 2009 年 7 月获得了江都区环保局审查意见(江环发[2009]170 号)。郭村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5月编制了《江都区郭村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并于2016年9月6日获得了扬州江都区环保局审查意见(扬江环发[2016]244 号)。 1、规划范围 郭村镇工业集中区分为东区和西区两个片区, 规划总用地面积2.2365km2,规划范围:东区——东至界沟河,西临嘶华路,南到328公路,北到中心河;西区——东至嘶华路,西临胡庄公路,南到328公路,北到中心河。 2、产业定位 根据园区发展现状以及今后发展方向,江都区郭村镇工业集中区后续实施产业定位调整为:以轻工制造产业、机械产业为主,培育资源再生利用、建筑材料构配件等新兴产业,发展表面处理等新增产业为辅。 二、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局长联系电话:0514-80801341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博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跟踪评价是指规划实施后及时组织力量,对该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发现有明显的环境不良影响的,及时提出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工作程序: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综合对比分析、得出结论、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查。 工作主要包含的内容为:1、规划分析;2、现状调查与评价;3、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6、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7、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8、集中区环境管理和环境准入;9、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10、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工业集中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对本项目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 (2)对规划区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3)对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工业集中区规划是否认可; (4)在该规划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环境问题; (5)对规划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规划编制机关索取相关规划的基本资料。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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