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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技术服务公司随钻测量系统(GW-LWD)和钢体PDC钻头生产和维修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技术服务公司; (3)项目概况:钢体PDC钻头生产项目:2014年9月取得盘锦市兴隆台区环境保护局下发的环评批复;2015年1月23日建成后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取得了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下发的环保竣工验收批复;随钻测量系统(GW-LWD)生产项目:原属于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文号:盘环审字[2011]56号;2016年6月建成后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取得了盘锦市兴隆台区环境保护局下发的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文号:兴环验[2016]014号。 由于实际运营情况较原审批文件发生变动,管理部门建议按企业按相关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依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提出改进要求,并将其作为后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依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技术服务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04273437 地址:盘锦市石油高新技术开发区-石油装备制造产业区内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盘锦碧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341077755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筑景巴塞罗那商网 四、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建设情况、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后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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