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力和富锰渣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防城港市力和矿业有限公司《防城区力和富锰渣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期为10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要 项目名称:防城区力和富锰渣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茅岭镇工业园区内 总 投 资:65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40亩,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万吨富锰渣,总建筑面积为15500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447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门卫室一间建筑面积30平方米。厂区道路2000平方米,停车场及硬化面积3570平方米,绿化1150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场地平整、环保工程。项目建设50立方米高炉1座,购置和安装配套设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提取码:hpds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以项目场址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范围)。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提取码:hpds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防城港市力和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戊东 联系电话:19176382686 通讯地址:防城区滩营乡垌美村 (六)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西科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工 联系电话:18578910048 通讯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松柏北路36号D厂房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防城港市力和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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