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淄博市传染病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锝-99m、碘-131、锶-89)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淄博市传染病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锝-99m、碘-131、锶-89)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淄博市传染病医院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公示人:姜工 联系电话:0531-59842296 附件: 淄博市传染病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锝-99m、碘-131、锶-89)应用项目验收公示.rar https://pan.baidu.com/s/1APCW0TaDaIgkp5o_BTKOwg 提取码:3kd9 复制这段内容打开「百度网盘APP 即可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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