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预处理项目--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囯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预处理项目验收內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调査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预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预处理项目》(即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276m2,主要包括1座磷石膏预处理车间主体工程;预处理后的磷石膏库房等储运工程;以及配套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纸面石膏板原料净化磷石膏75万t(干基)。 验收范围: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预处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情况及配套环保设施落实情况、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2024年3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阳阳 联系电话:1593493843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附验收报告及验收报告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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