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南京沃锐特环境 于 2024-2-1 17:17 编辑
南湖大道与干城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土壤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无锡市南湖大道与干城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位于江苏省无锡市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北至太湖佳园A区,南至干城路,西至南湖大道,东至空地,本次调查总面积约71456平方米。场地内历史上为农田、空地和鱼塘,目前地块内为空地、绿化。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及访谈确认,场地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属一类建设用地,因此本次调查采用“第一类用地”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委托我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司在接受委托后,于2024年1月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并收集相关资料,在地块污染识别的基础上编制了调查方案,并进行现场采样工作。 初步调查阶段根据现场情况在地块内布设13个土壤采样点,送检55个土壤样品,地块内布设 4个地下水采样点,送检4个地下水样品;对所有土壤、地下水样品检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 1 所列的 45 项基本项目、pH、石油烃(C10-C40)。 1、地块内土壤 pH 值范围在6.09-8.21之间,为无酸化或碱化。地块内所有送检土壤样品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pH范围为6.3-6.9,所有送检样品中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地块内底泥的pH范围为7.84-8.02,地表水的pH范围为8.0-8.1,送检的底泥样品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送检的地表水样品检出值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浓度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符合后期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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