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县华和龙碳业有限公司年产16000吨磷酸法活性炭成品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1.0总论
1.1项目特点
本项目产品活性炭是一种非常优良的吸附剂,它是利用蒸油后的木屑作为原料,通过物理和化学方法对原料进行破碎、过筛、催化剂活化、漂洗、烘干和筛选等一系列工序加工制造而成。它具有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的双重特性,可以有选择的吸附气相、液相中的各种物质,以达到脱色精制、消毒除臭和去污提纯等目的。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05年本)”中鼓励类项目。本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供热过程燃烧木柴产生的烟气、活性炭磨碎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反应中挥发的磷酸蒸汽。
1.2评价目的和评价原则
1.2.1 评价目的
(1)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了解拟建地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并结合该项目特点,确定主要保护对象和保护目标。
(2)通过调查和工程分析,确定评价因子、评价方法和评价重点。确定扩建项目“三废”产生源强,根据“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明确的污染防治措施,并预测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为该项目环境保护计划的实施及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协调发展。
(4)给出明确的环评结论。
1.2.2 评价原则
针对工程排放污染物的特点,依据国家、行业、部门和江西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分析工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能否达标排放,工程设计中是否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对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合理性、可行性论证,对尚未达标排放的工序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综合防治措施,做到针对性强、措施得力。
1.3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05.4.1起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起施行);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2003.1.1起施行);
9) 《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2001.3.1起施行);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98]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1)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12) 江西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95)第八号公告颁布的《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13)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的计价格[2002]125号文件《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4-2009、HJ2.2-2008、HJ/T2.1-93、HJ/T2.3-93);
15)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6) 广丰县华和龙碳业有限公司与江西夏氏春秋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委托编制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的委托合同书;
17)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40号令);
18) 《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江西省发改委2006年11月23日发布);
19)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赣环督字[2007]189号);
20) 广丰县华和龙碳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4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
根据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以及广丰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本次评价执行标准的函,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执行以下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标准:
1.4.1 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
该项目厂址地处广丰县东阳乡龙溪村村后的武夷山北麓低山丘陵,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
(2)水环境功能区
项目纳污水体龙溪河,为Ⅲ类水环境功能区。
(3)噪声
评价区域内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为2类功能区。
1.4.2 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类区标准。
(2)地表水龙溪河,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3)根据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环境噪声最高限值见表1-3。
表1-3 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木屑干燥烟尘、成品干燥烟尘、炭活化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锅炉烟尘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1及表2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磨碎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污染物排放执行表《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标准(详见表1-4、表1-5、表1-6、表1-7)。
2 烟尘 1 200 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
表1-7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摘录)
规模 中型 标准来源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GB18483-2001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75
(2)废水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96)中一级标准。有关污染物及其浓度限值见表1-8。
(3)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噪声最高限值见表1-8。
3、其他标准
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3-2007);
2) 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3)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4) 《剧毒物品品名表》(GB58-93);
5)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6) 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B57-93)。
1.5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
(1)控制项目的废水及其污染物排放量,确保项目投产后所排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纳污水体龙溪河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
(2)控制项目的废气及其污染物排放量,确保项目投产后所排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保护厂址周围的空气环境质量维持在(GB3095-1996)二级标准。
(3)控制厂界噪声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据调查,项目所在地及附近区域3km范围内,无珍惜动植物资源,无名胜古迹和各类保护区。项目所在地附近敏感点分布情况见图1-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0。
1.6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6.1 评价工作等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4-2009、HJ2.2-2008、HJ/T2.1-93、HJ/T2.3-93、HJ/T169-2004)的要求,并根据拟建项目的排污特征、污染物排放量及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区划要求,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如下:
1、大气评价等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是根据评价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周围地形复杂程度以及当地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因素确定。
本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锅炉烟尘、木屑干燥烟尘、炭活化烟尘、干燥烟尘、磨碎粉尘。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中的规定,计算锅炉烟尘、木屑干燥烟尘、炭活化烟尘、干燥烟尘、磨碎粉尘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定义Pi为: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值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计算结果列于表1-11。
经过使用估值模式计算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锅炉烟尘、木屑干燥烟尘、炭活化烟尘、干燥烟尘、磨碎粉尘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分别为0.17%、5.53%、0.88%、4.23%、5.0%,均小于10%。项目所在地属于简单地形,根据以上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来判断,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2、噪声
本项目地处广丰县东阳乡龙溪村村后的武夷山北麓低山丘陵,根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等级划分基本原则,确定本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从简。
3、地表水
由工程分析知,本项目所排污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7.4m3/d。建设项目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简单,根据HJ/T2.3-93《环境影响技术导则-水环境》等级划定原则,水评价采用三级评价。
4、风险评价
据调查本项目周围无学校,医疗、食品生产等对环境要求敏感的场所,根据本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以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周围1km范围内无珍稀动植物资源、名胜古迹、各类保护区),本项目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原料储罐泄漏、反应釜及管道破裂导致有毒有害物质对大气及水体造成的污染。根据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等级划分基本原则,确定本项目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5、生态评价
项目影响生态环境的因素主要有:工业场地、固体废物堆置场地对土层的扰动和原有植被的破坏而引起的水土流失以及原有植被破坏造成的动物失散;因废水事故排放引起的地表水和土壤的污染。厂区总范围为50亩、33350m2,各工业场地影响范围远小于20km2,评价范围无国家法定的保护区域和需保护的珍稀动植物,其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较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要求,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1.6.2 评价范围
1. 考虑到评价区域主导风向、居民点分布情况和工程大气污染源排放特征,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拟建厂址为中心,主导风向北风向为主轴、边长为5公里,面积为25平方公里的方形区域。
2.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厂界外1m。
3. 水环境评价范围为排污口入龙溪河上游500m至下游3km处。
4.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周边为界向四周扩展3km的范围。
5.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主要包括采矿工业场地、辅助工业场地在内的直接影响区域及可能受矿山开发影响的地表水和土壤等影响区域,为厂区范围外延伸500m。
1.7评价内容和重点
根据本项目的排污特点及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工程分析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污染防治措施、风险评价、公众参与、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和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等。其中,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风险评价和污染防治措施为本次评价重点。
1.8评价因子
本着污染因子既能反映当地环境特征,又能代表工程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特征的原则,确定评价因子如下:
(1)大气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SO2、TSP、NO2、PM10
环境影响评价:PM10
(2)噪声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等效A声级
环境影响评价:等效A声级
(3)地表水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pH、CODCr、BOD5、SS、氨氮、总氮、总磷、Zn
环境影响评价: CODCr、BOD5、SS、氨氮
(4)固体废物:木屑筛选杂质、除尘灰渣、水才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
(5)风险评价因子:磷酸
(6)生态环境评价因子:植物、土壤和水域。
2.0区域环境概况
2.1自然环境概况
2.1.1地理位置及交通状况
广丰县位于闽、浙、赣三省的边缘交界处,属上饶市辖,浙赣铁路沿县城西北的湖丰乡边缘通过,距上饶火车站26km,距玉山火车站30km。该县四面八方公路畅通,陆地交通较为方便;水运上丰溪河广饶段通航木船,全程可通行木筏。
2.1.2地势、地貌
本县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山地占总面积的41%,丘陵占24%,低丘岗地占35%。地势大致东南高、西北低。东部和南部为仙霞岭支脉与武夷山脉东段所绵亘,山峰海拔多在千米以上,以南部的铜钹山为最高,海拔1535m;中部和西部多为低岗浅丘和狭缓谷地;北部则以丘陵分布较广。
2.1.3水文、地质
广丰境内主要河流有丰溪河和信江。
2.1.4气象条件
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属亚热带地区。年平均气温17.9℃,日极端最高气温40.5℃,最低气温-9.1℃;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夏季多东南风,年平均风速2.2m/s,最大风速22m/s,年平均降雨量1665.0mm,最大降雨量2509.6mm,最小降雨量923.7mm,年平均无霜期266天。
2.2.生态环境现状
2.2.1.厂区区生态环境现状
厂区属丘陵地区,占地约33350km2,区内耕地面积较少,植被主要为灌木林和松树林地,以灌木林为主,较为稀疏。地面草本覆盖率90%,矿区是一个农林杂草复合生态系统,矿区无珍惜濒危野生动物,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无古树名木,不属水源保护地。
2.2.2.区域陆生生态环境现状
矿区以丘陵山区为主。区域常见野生动物有:野兔、常见蛇类、常见蛙类、常见鸟类、常见昆虫等。区域植被基本属次生天然林和人工林两类,主要有竹林、灌木、草丛等类型。人工植被主要有毛竹、湿地松等 。此外,分布面积最大、分布最广的是丘陵灌草丛,物种组成复杂;藤本植物有菝葜、南蛇藤、络石、香花豆藤等;草木植物有五节芒、刺芒野古草、蕨等。
2.2.3.区域水生生态环境现状
区域未发现国家保护的水生动物,其鱼类主要为人工养殖的鱼类,包括青鱼、草鱼、鲢鱼、鲤鱼、鲫鱼为等。底栖水生生物有虾、蚌、螺、鳅等,可为鲤、青鱼类食用。
区域水生植物有莲藕、荸荠、水浮莲、水葫芦、水花生等。
2.3 社会环境概况
广丰县位于江西省东北边境、信江支流丰溪河流域,面积1378 km2,人口73万人。全县拥有耕地19807公顷,其中水田19359公顷。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甘薯、绿豆、麦类、玉米、大豆次之,经济作物有烟草、甘蔗、油菜、花生等。本县所产的“紫老红”烟叶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享有盛誉。近几年来该县畜牧业发展迅速,尤以著名的“广丰白鹅”、“铁蹄牛”以及山羊的饲养量为大。工业主要有电力、水泥、机械、化肥、印刷、食品、卷烟等部门,其中卷烟已成为该县的支柱产业,2007年,全县生产总值102.1亿元,财政总收入10.26亿元,全省有5个县(市)进入中部百强县,广丰是其中之一。
0建设项目概况
3.1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6000吨磷酸法活性炭成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丰县华和龙碳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地处广丰县东阳乡龙溪村村后的武夷山北麓低山丘陵(地理位置详见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建设性质:新建。
本项目2011年4月开始动工,预计2011年10月投产试运行,整个施工期为6个月。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曹文华出资4800万占总额80%,曹文龙出资1200万占总额20%。预计年产值11200-14400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3年。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
项目装置为连续生产,年运转时间为7200h,主要生产岗位执行“四组三班倒”制度。年工作天数300天。
全厂劳动定员200人,其中管理人员50人,生产操作人员150人。
3.6公用工程
3.6.1给排水工程
项目的给排水工程主要包括:厂区的生产、生活给排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雨水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厂址位于江西广丰县东阳乡龙溪村。
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有雨水排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
清下水系统:全厂清下水包括未污染雨水,由厂区雨水管线直接排入龙溪河。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水系统:生产废水经处理达该生产工艺废水回用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达标处理后通过自接管道排入龙溪河。
消防废水属安全事故废水,一旦产生均纳入本公司自建的消防废水池。
3.6.2供电
本项目装机容量200KW,计算负荷357.1 KW,选用200KVA变压器一台,电源由厂区旁变电站引入380V电源进行供电;另外为确保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项目总用电量约828.3万度/年。
3.6.3供热
项目现有2t/h锅炉两台用于木屑蒸馏工序供热,锅炉蒸汽经利用炭活化过程加热至80摄氏度,然后进入蒸馏工序加热成蒸汽萃取杉木油,锅炉蒸汽主要用于蒸馏杉木油,每天两批,每天蒸汽用量约为5t,锅炉年耗木柴480吨。项目磷酸法产活性炭生产线木屑烘干工段耗木柴1600吨,炭化活化工段年耗48000吨,烘干成品工段年耗煤炭12800吨。工程全年消耗木柴总量为62880吨。
4.0工程分析
4.1生产反应原理
本项目采用的是磷酸法生产活性炭成品。磷酸是中强酸,具有脱水和氧化性质。磷酸溶液浸渍木屑后,加热炭化,改变一般热分解途径。它催化木屑中羟基的消去和脱水作用,同时还抑制了焦油的产生和其他含碳挥发物的形成,这样更多地保留木屑中的碳。随着温度的升高,碳进一步环构化形成缩聚碳,形成微孔发达的微晶结构。磷酸药品在在热解过程中被还原成焦磷酸和偏磷酸,当引出炉外遇水重新变成正磷酸,第一次回收的磷酸,可送往配料工序备用,所回收到的从高浓度到低浓度具浓度梯度的磷酸分别储放在酸池中,供下次回收用,磷酸对于已形成炭,能进一步缓慢起氧化作用,侵蚀炭体而造孔。
4.2生产工艺及产污分析
4.2.1工艺简介
(1)原料准备
①木屑:木屑来自木材加工厂,树种各异,应避免采购硬杂木加工产生的木屑,选取由松、杉木或软阔树种产生的木屑。木屑的树种及清洁度对本工程最终产品的质量影响极大,其投入生产线的工艺木屑的规格务必从严控制。②磷酸:该项目磷酸来源于广丰县华龙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采用目前国内先进的热法磷酸生产工艺路线生产磷酸,按国标检测其主要质量项目。将浓磷酸(85%)与水或来自其它工序的低浓度磷酸进行调配,进入生产线的磷酸浓度应调节成35-45 /60℃,由于磷酸与水溶合是放热过程能使磷酸溶液温度升至生产工艺所需温度,所以该工段无需加热。
(2)木屑筛选
进厂的木屑先以6-20目的大孔径筛网进行粗筛,筛去板皮、木块、石头等较大尺寸的杂物,然后通过20-40目多层筛筛选,接取合格粒度木屑。
(3)蒸油
木屑装入φ1.3×高2.5的蒸馏罐里面,用蒸汽加热7-8小时,通过蒸馏罐底下的输油管道出水出油,然后通过分离器把油水分开,水再用活性炭漂洗使用,经蒸油后的木屑从蒸油罐的木屑出口卸出后进入活性炭生产工艺中。
(4)烘干
蒸油后的木屑经热气流流态烘干机干燥后进入木屑仓库。
(5)拌合
拌合的目的是使木屑与磷酸液充分接触、揉压,使磷酸充分渗入木屑。木屑和磷酸必须严格计量投入搅拌仪。为此,工艺木屑先送入木屑计量桶,调配好的并已加热的磷酸活化液也送入计量桶,先加木屑,后加磷酸。按干基计,绝干木屑对100%的磷酸的比例应保持1∶1.5。每次拌合时间是30min(包括进出料时间)。
(6)炭、活化
炭活化工序在内热式回转炉中进行。从搅拌仪出来的木屑、磷酸拌和料经园盘喂料器和螺旋送料机送入炉尾。(7)回收
磷酸回收主要包括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为回转出来的尾气中,含有磷酸蒸汽,另一部分为炉内物料中未蒸发的磷酸。
从回转炉出来的尾气,含有大量水蒸汽、二氧化碳、烟(粉)尘、磷酸雾。尾气经旋风除尘后,采用三级吸收装置回收尾气中的磷酸。前两级采用清水作为吸收剂,吸收后产生的低浓度磷酸回用于生产,第三级采用石灰水进行吸收,吸收尾气达标排放。
从回转炉出来的活性炭采用低浓度回收水和低浓度磷酸清洗,使所有偏磷酸,焦磷酸充分水解,转化为正磷酸,以便重新用于拌料工序。回收是在回收桶中进行。第一次回收的磷酸,可送往配料工序备用,所回收到的从高浓度到低浓度具浓度梯度的磷酸分别储放在酸池中,供下次回收用。当回收桶排出的磷酸浓度达到0°波美时,再用热的清水回收二次,回收水返回酸池。
(8)漂洗
该工段主要为了消减炭中残存的磷酸、氯化物、钙、镁、铁等杂质,回收完成后,用水力将炭冲入炭池中,再用泥桨泵送入漂洗缸,用蒸汽冲热到80℃洗两次,然后再用冷水流漂至铁含量≤0.05%,出水pH4-5。
(9)离心脱水
漂洗过的炭用水冲入贮炭池,再用泵打入高位贮槽,经螺旋输送机送入卧式连续离心脱水机脱水。
(10)干燥
一般商品活性炭的水分控制在10%以下,因此脱水后的湿炭还应进行干燥。采用烘干机进行湿炭的干燥。
(11)粉碎
干燥后的炭要粉碎到小于200目的粒度,采用雷蒙磨机进行粉碎。细炭经旋风分离器和袋滤器收集。
4.2.2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如图4-1所示。
4.2.3生产能力及定量分析:
项目每天生产活性炭成品53.3吨,以300天工作日计算,年生产量为16000吨活性炭产品。
4.2.4产污环节说明
1、废气
2、废水
3、固废
4.3物料平衡
4.4水平衡
4.5污染源强分析
4.5.1废气
项目根据项目工艺流程分析可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木屑蒸馏过程燃柴加热产生蒸汽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木屑干燥及成品烘干过程产生的燃柴烟尘,炭活化过程产生的烟尘及磷酸雾,回收工序产生的磷酸雾,磨碎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食堂炒作过程中产生的食堂油烟污染物。
1、锅炉烟尘(G1)
项目蒸油过程是在密闭的蒸馏罐中进行,该工段的污染物主要来自两台2t/h的锅炉燃柴加热产生蒸汽的过程中产生的锅炉烟气,其主要成分为烟尘,锅炉用水采用炭活化尾气的余热加热到80℃后,进入锅炉,锅炉每年耗柴为480t,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十分册》中有生物质工业锅炉产排污系数表,
2、木屑干燥烟尘(G2)
木屑干燥烟尘主要来自木屑干燥工段,木屑干燥工段的热源来烘干机,烘干机采用木柴为燃料,木屑干燥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烟尘。
3、炭活化工序废气(G3)
炭化活化工序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磷酸、烟尘,根据厂家提供资料,1吨活性炭成品需耗木柴2-3吨,在此取作3吨,则木柴耗量为159.9t/d、48000t/a,废气排放量为140000 m3/h。
4、回收工序废气(G4)
回收工序废气主要来自磷酸法生产活性炭回收工序,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磷酸,另外尾气中还有少量水蒸汽,废气排放量为10000 m3/h,。
5、干燥工序烟尘(G5)
。
6、磨碎工序粉尘 (G6)
。
7、无组织排放废气(G7)
虽然所有工段的工艺废气收集系统可以收集绝大部分的废气,但仍存在部分无组织排放废气,该废气主要是生产线的无组织挥发烟尘、磷酸及水蒸气,主要产生于炭化活化、回收及成品烘干工序中逸出的少量无组织挥发烟尘据测算,生产线的无组织排放废气587kg/d、176t/a。
8、食堂油烟污染物(G8)
4.5.2废水
1、漂洗废水(W1)
漂洗工序是为了除去残留在活性炭粗品中的磷酸和铁钙等微量元素。
2、地面冲洗水(W2)
装置定期冲洗地面产生的废水。
3、生活污水(W3)
该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其中50人住厂,150人不住厂,厂内住宿人员的日生活用水量按150L/d,非厂内住宿人员生活用水量为80L/d。则运营期厂内职工生活用水量为19.5t/d、5850t/a,废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即废水产生量为16t/d、4800t/a。4.5.3噪声
该项目的产噪设备主要为引风机、真空泵离心机及雷蒙磨等。其源强根据类比列于表4-16。
表4-16 主要噪声设备的噪声级
序号 数量 设备 声级值(dB) 备注
1 风机 7 80-85 连续
2 泵 36 75-80 连续
3 离心机 8 80-85 连续
4 雷蒙磨 4 95-105 连续
5 柴油发电机 1 95-105 间断
4.5.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木屑筛选杂质、泥饼(含磷酸钙、硫酸钙)、煤渣、水处理污泥、食堂垃圾和生活垃圾。具体固废年产生量和拟处置措施见表4-15。
1、木屑筛选杂质
该项目木屑筛选过程中会产生板皮,尺寸较大的木块等杂质。每吨木屑大约产生50千克杂质,则该部分固废产生量约为2800t/a,可用于本项目的燃料燃烧。
2、泥饼
该项目泥饼含磷酸钙、硫酸钙,其产生量约4092t/a建设单位应对其集中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
3、燃柴废渣及除尘灰
经计算,本工程锅炉、烘干机及回转炉燃柴废渣的产生量为18373t/a。除尘器除尘灰总量为约为623t/a。废渣与除尘器废灰一并外运出售给砖厂,用作制砖。
4、水处理污泥
该项目水处理污泥产生量约800t/a,建设单位应对其进行综合利用。
5、生活垃圾
该项目劳动定员为20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 /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2t/a、60t/a,可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具体排放情况详见表4-17。
4.6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
5.0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1大气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
(1)监测点设置
根据拟建工程所在地位置以及污染物的排放特征,确定拟建工程空气质量现状监测采区功能区布点与敏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布设,共布设2个监测点。具体监测布点见表5-1和监测布点图见附图二。
表5-1 空气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及项目
监测点编号 名称 方位 距离(m) 监测项目 所在环境功能
A1 上风向约500米 东北方向 500 SO2、NO2、TSP、PM10 二类功能区
A2 龙溪村 西西南方向 1000
(2)监测因子、时间、频次及方法
监测因子:SO2、TSP、NO2、PM10
监测时间:2010年11月17日~23日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7天,每天监测6次
监测方法:监测方法执行国家环保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3)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SO2、TSP、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大气质量现状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即:Iij=Cij/Csj
式中:
Iij :第i种污染物在第j点的标准指数;
Cij :第i中污染物在第j点的监测值,mg/m3;
Csj :第i种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m3;
(5)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及评价结果见表5-3。
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大气中SO2、TSP、NO2、PM10、日均值污染指数均小于1,SO2、TSP、NO2、PM1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5.2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
(1)监测6.0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6.1废气治理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污染源及排放情况如表4-4和表4-5所示。
(1)木屑蒸馏烟尘
该段工序废气拟采用WMC型麻石水膜除尘器装置除尘。每天每年耗柴分别为1.6t、480t,经计算,烟尘产生浓度约为1880mg/Nm3,烟尘产生量约18t/a。
该设备除尘效率为95%、处理后的烟尘<200mg/N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7231-2001)Ⅱ时段中二类区标准规定的烟尘浓度不高于200mg/Nm3的要求,除尘后的烟气再通过高35m的烟囱达标排放。
(2)木屑干燥烟尘
该段工序废气拟采用WMC型麻石水膜除尘器除尘。每天每年耗柴分别为5.3t、1600t,经计算,烟尘产生浓度约为1672mg/Nm3,烟尘产生量约60.19t/a。
该设备除尘效率为90%、处理后的烟尘<200mg/Nm3,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规定的烟尘浓度不高于200mg/Nm3的要求,除尘后的烟气再通过高15m的烟囱达标排放。
环保设备投资:配备一台WMC型麻石水膜除尘器约需投资10万元。运行费主要为动力费、维护保养费以及使用寿命。该设备使用寿命15年,运行费约为1元/h、7200元/a。
经装置处理后木屑干燥废气中各项污染指数均可达到排放标准。
(3)炭活化工序废气
该段工序废气拟采用旋流吸收塔湿法除尘。每天每年耗柴分别为159.9t、48000t,经计算,烟尘产生浓度约为1789.36mg/Nm3,产生量约1803t/a。磷酸产生浓度约为2397.07mg/Nm3,产生量约2416t/a。
该设备烟尘及磷酸除尘效率均为90%、处理后的烟尘<200mg/Nm3,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规定的烟尘浓度不高于200mg/Nm3的要求,除尘后的烟气再通过高60m的烟囱达标排放。旋流吸收塔湿法除尘器的工作原理如下:锅炉排放出来的烟气从塔体底部切向进入筒体,通过塔板旋转上升,液体加在盲板上,分配到各叶片上,形成薄膜层,同时被气流喷洒成液滴,随气流运动的同时,被离心力甩至塔壁,形成沿壁旋转的液环,并受重力作用而沿壁下流至环形的集液槽,再通过溢流装置流至下一块塔板的盲板上达到除尘及脱硫的目的。净化后的烟气通过旋流分离和除湿槽,脱除水雾后排入大气。
(4)回收工序废气
该段工序废气拟采用旋流吸收塔湿法除尘。经计算,磷酸产生浓度约为674mg/Nm3,产生量约48.53t/a。除尘后的烟气再通过高15m的烟囱排放。
环保设备投资:配备一台旋流吸收塔除尘装置约需投资10万元。运行费主要为动力费、维护保养费以及使用寿命。该设备使用寿命15年,运行费约为1元/h、7200元/a。
经装置处理后回收废气中各项污染指数均可达到排放标准。
(5)成品干燥烟尘
该段工序废气拟采用WMC型麻石水膜除尘器进行除尘。每天每年耗柴分别为42.4t/d、12800t/a,经计算,烟尘产生浓度约为1660.75mg/Nm3,烟尘产生量约478.30t/a。
该设备除尘效率为90%、处理后的烟尘<200mg/Nm3,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规定的烟尘浓度不高于200mg/Nm3的要求,除尘后的烟气再通过高15m的烟囱达标排放。
环保设备投资:配备一台WMC型麻石水膜除尘器约需投资5万元。运行费主要为动力费、维护保养费以及使用寿命。该设备使用寿命15年,运行费约为1元/h、7200元/a。
经装置处理后成品干燥烟尘中各项污染指数均可达到排放标准。
(6)磨碎粉尘
该段工序废气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经计算,粉尘产生浓度约为1111mg/Nm3,粉尘产生量约159.98t/a。
①该设备除尘效率为96%、处理后的烟尘<120mg/N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20mg/Nm3的要求,除尘后的烟气再通过高15m的烟囱达标排放。布袋除尘器
该设备主要有以下部分组成:
(1)箱体:包括袋室、预收尘室、净气室、多孔板、滤袋、滤袋骨架、检修门。箱体设计耐压5000Pa。
(2)出风系统:包括风机、风机配用电机。
(3)喷吹系统:主气管、喷吹管、脉冲阀、控制仪。
(4)进气的排灰部分有两种形式:一种为标准带灰斗式,另一种为敞开法兰式。
布袋除尘器工作原理:含尘气体由进气口进入灰斗或通过敞开法兰口进入滤袋室,含尘气体透过布袋过滤为净气进入净气室,再经净气室排气口,由风机排走。粉尘积附在滤袋的外表面,且不断增加,使袋除尘器的阻力不断上升,为使设备阻力不超1200Pa,布袋除尘器能继续工作,需定期清除滤袋上的粉尘。清灰是由程序控制器定时顺序起动脉冲阀,使包内压缩空气(0.5~0.7MPa)由喷吹管孔眼喷出(称一次风)通过文氏管诱导数倍于一次风的周围空气(称二次风)进入滤袋在瞬间急剧膨胀,并伴随气流的反向作用抖落粉尘,达到清灰的目的。在工作正常状态时,除尘效率达95%以上,其构造如图6-3所示。
(7)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散发的污染物主要是生产线的无组织挥发烟尘、磷酸及水蒸气,,主要减排措施有:
①进行规模化连续生产,减少间歇运行因开、停车次数多而产生的无组织散发;
②所有液体物料均采用管道、液泵(配计量设施)输送,可有效减少废气逸散;
③本项目对物料储存和进料过程产生废气的大、小呼吸无组织排放,拟采取降温措施,以减少废气排放量;
④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多种措施并举,减少污染物排放。
(8)食堂油烟污染物
餐馆、饮食设施的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有关标准限值。项目设有3个灶头,餐饮规模属中型,其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按表6-1的规定执行。
6.2.2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
6.2.3其他要求
为实时监控项目废水排放水质情况,须建设一在线监控装置;在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旁建设一个30m3的事故应急池,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锁紧停车系统,停止生产,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收集至两个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平时不能作其它用。另须建设消防废水收集池,按15L/s、持续2h计,收集池容积约为400m3。
初期雨水、消防废水收集方案:根据厂区雨水管线的布置,计算出雨水管线到初期污染雨水收集调节池的水力坡降,确定初期污染雨水收集调节池的最高水位。以初期污染雨水收集调节池的最高水面标高为依据,设计初期污染雨水收集调节池。在最高水面处设溢流管,作为清净雨水排水管。调节池设排污泵,根据污水处理站的调度,用泵将地面冲洗水及初期污染雨水排至污水处理站。罐区须建有围堰,围堰建设时,需考虑地势因素,连接污水处理站处要在地势较低处,产生的消防废水通过围堰自流至污水处理站。
6.3废渣治理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该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液处理后产生的废盐、锅炉废渣、废物料桶及职工的生活垃圾。
6.4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防治首先应考虑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其次是采取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的强噪声设备是真空泵、引风机、制冷机及锅炉鼓风机等。产噪设备均应安装在隔振混凝土基座上,并在设备周围采取隔声、吸声措施,如车间可考虑采用隔声门、窗,在总图布置上尽量原理办公楼,并为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噪用品。项目噪声防治投资约为8万元。
6.5 “三同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清单
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览表见表6-4。
表6-4 “三同时”环保竣工设施一览表
7.0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7.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7.1.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工程建筑施工及车辆运输所产生的扬尘,主要污染物是TSP。
工程建筑施工及运输产生的扬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⑴建筑材料(白灰、水泥、砂子、石子、砖等)的搬运及堆放;
⑵土方填挖及现场堆放;
⑶混凝土搅拌;
⑷施工材料的堆放及清理;
⑸施工期运输车辆运行。
工程建筑施工将产生一定量的扬尘,污染周边大气环境。据有关资料统计,北京市环科院曾对7个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情况进行了测定,测定时风速为2.4 m/s,结果详见表7-1。
根据以上数据可知:
(1)建筑施工扬尘严重,当风速为2.4 m/s时,工地内TSP浓度是上风向对照点的1.5~2.3倍,平均1.88倍,相当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1.4~2.5倍,平均1.98倍。
(2)建筑施工扬尘影响范围为其下风向150m之间,被影响地区的TSP浓度平均值为491ug/m3,为上风向对照点的1.5倍,相当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1.6倍。
另外,施工期运输车辆运行将产生道路扬尘,而道路扬尘属于等效线源,扬尘污染在道路两边扩散,最大扬尘浓度出现在道路两边,随着离开路边的距离增加浓度逐渐递减而趋于背景值,一般条件下影响范围在路边两侧30m以内。因此,车辆扬尘对运输线路周围小范围大气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工程完工后其污染也随之消失。
7.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2.1项目所在地污染气象特征分析
1、地面风特征分析
(1) 地面风特征分析
根据广丰县气象台近五年地面风资料,统计出该地全年及各季的风向频率及平均风速,并绘制成年月均风速曲线图7-1、风玫瑰图7-2。
①风向
厂址处全年以北北东(NNE)风为主导风向,其出现频率为17.5%,次主导风向为北东(NE),出现频率为13.0%;最小频率的风向出现在南(S)方位,仅为0.7%。全年静风出现频率为30.5%。
春、夏、秋、冬四季均以北北东风为主导风向,出现频率分别为15.9%、12.1%、21.8%、20.2%;夏季偏东南风有所加强。春、夏、秋、冬静风出现频率分别为28.6%、28.3%、32.2%、32.8%。
②风速
厂址处年平均风速为1.6m/s。春、夏、秋、冬各季平均风速值分别为1.7m/s、1.4 m/s、1.6 m/s、1.7m/s,年平均风速为1.6 m/s。年各月平均风速曲线见图7-1。
表7-2为全年及各季各风向下的平均风速,该表表明,全年以东北偏北风和东北风风速较大,偏南风和偏北风风速较小。各风向平均风速值详见表7-2。
风速(m/s)
(2) 年、季大气稳定度特征
根据厂址处近年定时观测的云、风、日照等气象资料,采用导则HJ2.2-2008推荐的Pasguill稳定度分类法,计算统计出该地各级稳定度出现频率,见表7-3。
由表7-3可见,广丰县全年中性(D)类稳定度出现频率最高,为48.2%,不稳定(A、B、C)类次之,为28.8%,稳定(E、F)类出现频率最小,值为23.1%。
夏秋两季不稳定类出现频率较高,分别为32.3%和35.2%,春季的值为28.4%,冬季最小为19.3%;冬季中性类稳定度出现频率最大,值为54.8%,秋季值最小,为38.1%,春、夏两季的值分别为52.0%、47.8%;秋季稳定类出现频率较高,值为26.7%,春季的值较小,值为19.6%。
7.2.2污染源参数
参与预测评价的污染源均为点源,其参数详见表7-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本次评价预测模式应选择估算模式(SCREEN3)预测,通过计算(详细计算结果见附表),主要污染物预测计算结果表见表7-5。
表7-5预测结果可知:
①项目木屑蒸馏烟尘正常排放时对周围各环境敏感点的浓度叠加值均小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值小时平均浓度限值0.15mg/m3,空气中的烟尘浓度未出现超标现象;
②项目木屑干燥烟尘正常排放时对周围各环境敏感点的浓度叠加值均小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值小时平均浓度限值0.15mg/m3,空气中的烟尘浓度未出现超标现象;
③项目炭活化烟尘正常排放时对周围各环境敏感点的浓度叠加值均小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值小时平均浓度限值0.15mg/m3,空气中的烟尘浓度未出现超标现象;
④项目成品干燥烟尘正常排放时对周围各环境敏感点的浓度叠加值均小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值小时平均浓度限值0.15mg/m3,空气中的烟尘浓度未出现超标现象;
⑤项目磨碎粉尘正常排放时对周围各环境敏感点的浓度叠加值均小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值小时平均浓度限值0.15mg/m3,空气中的烟尘浓度未出现超标现象。
7.2.3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分析
(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方法
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的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当无组织源排放多种污染物时,应分别计算,并按计算结果的最大值确定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对于同属一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的无组织排放源,应合并作为单一面源计算并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主要为活性炭车间逸出的烟尘,根据导则,计算并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面源调查统计结果见表7-6及图7-3。
表7-6 矩形面源参数调查清单
面源编号 面源名称 面源起
始点 海拔高度 面源长度 面源宽度 与正北夹角 面源初始排放高度 年排放小时数 排放工况 评价因子源强
X坐标 Y坐标 HCl
符号 XS YS H0 Ll Lw Arc Hr Cond Q HCl
单位 m m m m m ° m h g/s
数据 1 活性炭车间 75 123 224 92 60 0 7 7200 正常 0.09
图6-3 矩形面源示意图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
计算点的确定为离源中心10m到5000m,在100m内间隔采用10m,100m以上采用50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见表7-7。
表7-7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确定表
面源名称 产生的有害物质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活性炭车间 烟尘 0
经计算,场界监控点最大占标率:1.72% ,无超标点。因此,该项目烟尘大气防护距离为0m。
综上所述,由于工程所在区域平坦、开阔、大气扩散能力强,工程投产后贡献浓度较低,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的基础上,烟尘等主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故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本工程可行。
7.3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废水包括漂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及产生量分别为漂洗废水527.47t/d、158240t/a。漂洗废水经初沉池+pH调节池+二沉池+ pH调节池+过滤池处理达生产回用水质要求后排入自建池塘,暂时存放于自建水池以待回用生产,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及地面冲洗水产生量为18t/d、5400t/a,本工程生活污水及地面冲洗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龙溪河,根据铅山县环境监测站关于广丰县华和龙碳业年产16000吨磷酸法活性炭成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报告显示,龙溪河各类评价因子均未超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要求,预计本项目经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排入龙溪河对环境影响较小。故从地表水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本工程可行。
7.4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所在地区地质构造较单一,处于广丰县东阳乡龙溪村村后江西与浙江交界的荒山上,区内无深大断裂通过,地层主要由粘性土层及砂砾层组成,防污性较好。但如项目不采取措施防止各种地表径流中所含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水,必然会导致潜水层受到污染,从而影响到地表水及整个水体。
本项目可能对所在地地下水产生影响的污染物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雨水在冲刷各种设备以及厂区地面冲洗的过程中,磷酸等物质进入水中,在无法得到完全收集处理的同时渗入地下水;二是固体废弃物的堆放会因为受到地表径流或雨水的冲刷而导致污染物渗入地下水。
为确保本区域地下水不致受到本项目污染,针对上述污染源及污染途径,建议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合理布设雨污管道,使厂区的雨污水能得到及时的疏导;
2、污水池及地沟底部必须采取防渗措施,同时要定期检查生产区地坪破裂情况及雨污管线的密封性,杜绝污水渗漏;
3、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堆场的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减少因浸泡而产生污染地下水的现象;
4、在厂区内外布设例行监测点位,以便于了解地下水水质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采取防治措施。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及土壤影响较小。
7.5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7.5.1噪声源强
根据工程分析、结合工程总平面布置示意图可知,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引风机,离心机及泵等。
7.5.2预测模式
本次噪声影响评价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要求选用点源的噪声预测模式,在声源传播过程中,噪声受到厂房的吸收和屏蔽,经过距离衰减和空气吸收,到达受声点,其预测模式如下:
式中:LP—预测点的声压级,dB(A);
LP0—噪声源声强,dB(A);
r—预测点离噪声源处的距离,m;
ΔL--各种因素引起的附加衰减(如声屏蔽、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等),取8dB(A)。
在同一受声点接受来自多个点声源的声能,可通过叠加得出该受声点的声压级。噪声叠加公式如下:
式中:L——总声压级,dB(A)
n——噪声源数
8.0 清洁生产
8.1清洁生产的内容
清洁生产就是把控制工业污染的重点从原来的末端治理转移到全过程的污染控制,从而使污染物的发生量、排放量最小化。相对于“末端治理”而言,清洁生产是一大进步,它通过工艺的改进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通过对生产全过程的污染控制,改变了末端治理投资、效益差的被动的局面,使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既有经济效益,又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这也是确保末端治理经济、有效的前提。
清洁生产使自然资源和能源利用合理化、经济效益最大化、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最小化。通过不断提高生产效益,以最小的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生产尽可能多的产品,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降低成本,增加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以获取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把生产活动和预期的产品消费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减至最小。对工业企业来说,应在生产、产品和服务中最大限度做到:
(1)节约能源,利用可再生资源,利用清洁能源,开发新能源,实施各种节能技术的措施,节约原材料,利用无毒和无害原材料,减少使用稀有原材料,现场循环物料、废弃物。
(2)减少原材料和能源的使用,采用高效、少废和无废生产技术和工艺,减少副产品,降低物料和能源消耗,提高产品质量,合理安排生产进度。
(3)培养高素质人才,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8.2实施清洁生产的途径
(1)建立完善的清洁生产制度
根据国内清洁生产试点工作经验,加强管理是所有方案中最重要的无费、低费和少资方案,约占清洁生产方案总数的40%,因此企业进行推进清洁生产,必须首先从加强管理入手。
出于清洁生产是全过程的污染控制,涉及到生产各个工段。为了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公司应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废水纪录考核制度》、《一体化考核环保考核制度》等制度,使车间的经济效益直接与其环保工作、清洁生产工作联系起来,真正调动车间实行清洁生产的积极性。
(2)创建“无泄漏工厂”
创建“无泄漏工厂”是化工企业的基本要求之一,创建工作对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厂容厂貌,实现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都有较大的益处。创造工作应从整治设备状况和提高设备维护管理水平着手并加以落实。
其一是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其二是建立设备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正常维修保养的一系列工作秩序。主管设备经理应长抓这项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同时要设立车间设备员,负责车间设备的日常维修,并保机到人,日常维护保养也要落实到人,形成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维护与保养相结合,为整个公司设备保持完好状况,提供保障。
(3)加强资源利用及其它
设备冷却水要循环使用,冷却水循环率要大于90%,从而做到节约用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确实做好清污分流工作,对污水处理设施定期维护,出水定期监测,确保出水稳定达标。
8.3清洁生产评价
1、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水平分析
本工程物耗、能耗及产品消耗指标见表3-3。本项目污染物指标见表8-1。
2、工艺路线的选择
3、清洁生产工艺、原料路线的选择分析
9.0总量控制
9.1总量控制的目的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身特点,并借鉴国际社会发展的经验,我国在1992年全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了污染防治的两个转变,即:为有效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逐步实现由浓度控制向污染物总量控制转变;对污染物本身则由污染源的末端控制向对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199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要求到2000年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使本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建设项目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必须确保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下称《计划》),确定到2010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0%,具体是化学需氧量(水的含氧量)由1414万吨减少到1273万吨;二氧化硫由2549万吨减少到2294万吨。因此,本次评价的总量控制分析旨在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江西虹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氯磺化聚乙烯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的要求。
9.2总量控制原则
以工程投入运行后最终排入环境的废气、废水和废渣污染物种类与数量为基础,以排污可能影响的区域大气、水等环境要素为主要对象,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确定实施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进而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工程投产后污染物排放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力求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总量控制的目标。
9.3实施总量控制的项目
根据国家规定的需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本项目需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有CODCr。
9.4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项目COD排放情况及广丰县环保局出具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见表9-1。
10.0环境风险评价
10.1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
根据《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的要求,风险评价需识别本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次生事故的发生。评价重点为分析主要风险源、确定最大可信事故、预测事故造成的污染影响、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
10.2风险评价等级的确定
本项目中所有物料均不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附录A和《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规定的物质名单中。根据《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相关规定,项目物料均不属辩识范围,因此本项目生产场所、贮存场所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而且项目所在地也非《建设项目管理名录》中规定的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及社会关注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4.2.3.1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标准的要求,确定本次风险评价级别为二级。
10.3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相关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以生产区周边向四周扩展3km的范围。
11.0公众参与
11.1调查目的
任何工程的建设都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影响邻近地区公众的利益。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导入公众意见调查,目的是通过了解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要求和看法,从而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能够全面综合考虑公众的意见,吸收有益的建议,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与合理,制定的环保措施更符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11.2公众参与调查概况
为了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周边地区各部门和群众的对该项目的意见,评价单位于现状调查期间(2010年12月),在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调查采用户级或个人访谈的形式,调查对象主要是周边居民和工作人员等,整个调查过程严谨、细致,提高了周边居民的环保意识。
11.3调查方式与内容
11.3.1调查方式
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调查方式采用随机抽样的形式,调查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调查时由调查人员将印好的调查表随机发到被调查人员手中,当场填写,由调查人员收回,统计分析以填写完成的调查表为依据。
在调查过程中,为了使公众对拟建项目有所了解,并做出公正合理的决定,调查人员对调查对象提出的疑问及对项目的不解之处,尽可能的给予详尽的解答。公众参与调查表详见表11-1。
11.3.2调查内容
本次公众调查的内容包括:
⑴向公众介绍建设项目的简要工程内容、建设规模和选址方案等;
⑵向公众阐述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问题,介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⑶了解公众对该工程建设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的建议、要求等。
12.0环境保护管理与环境监测建议
12.1防治对策实施计划
根据“三同时”要求,本建设项目防治对策实施应与项目建设计划相一致。另外在设计防治对策实施计划时,应同时考虑环保设施的自身建设特点,如建设周期、工程整体性等基本要求,进行统筹安排。
12.2加强环境保护管理
12.2.1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生产组织及环境保护要求的特点,厂内应设置一个生产与环保、兼职与专职相结合的环境保护工作机构网络。这个机构由一名厂级负责人分管主抓,由厂环保管理部门、监测分析化验、环保设施运行、设备保护维修、监督巡回检查和工艺技术改造等部分组成。其中前两个由专职人员负责,后四个由厂内的生产、运行、维修和管理等人员兼职。
13.0选址及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3.1 选址合理性分析
13.1.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务院40号文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经查,该项目属于鼓励类中“林产化学品深加工”工程。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1.2 与江西省环保政策相容性分析
13.1.3 饮用水取水口调查
从水环境影响方面来看,尤溪河不属于江西“五河”支流,地表水评价范围内没有饮用水取水口,最近的饮用水取水口距离项目所在地约40公里,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对龙溪河的水质没有明显的影响。
13.1.4 与经济规划相符性分析
13.1.5 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只要保证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则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将小于上饶市环保局批准的总量控制指标,不会使区域环境恶化。
因此,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13.2 平面布14.0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主要是衡量项目的环保投资所能收到的环境效益,本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采用费用—效益分析法对该工程环保设施投资效益进行分析。
14.1环保投资及经济损益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企业在建设项目上马时,必须实行“三同时”原则,即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因此,该项目在采取先进设备和工艺的同时,还必须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在建设项目实施时,配套“三废”污染物的处理、处置设施,实现废水、废气和噪声的达标排放。
本项目基建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万元,占总投资的2.15%。
15.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建议
15.1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本次评价选用的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显示,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龙溪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15.2环境影响预测
15.2.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废水包括漂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及产生量分别为漂洗废水527.47t/d、158240t/a。漂洗废水经初沉池+pH调节池+二沉池+ pH调节池+过滤池处理达生产回用水质要求后排入自建池塘,暂时存放于自建水池以待回用生产,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及地面冲洗水产生量为18t/d、5400t/a,本工程生活污水及地面冲洗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龙溪河,根据铅山县环境监测站关于广丰县华和龙碳业年产16000吨磷酸法活性炭成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报告显示,龙溪河各类评价因子均未超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要求,预计本项目经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排入龙溪河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应杜绝生活污水事故性排放。
15.2.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正常情况下工程所排木屑蒸馏烟尘、木屑干燥烟尘、炭活化烟尘及硫酸、项目回收磷酸雾、成品干燥烟尘、磨碎粉尘对厂区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在工程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所排放污染源下风向一定范围内浓度有所升高。因此建议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工人的责任感,确保工艺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性排放。
15.2.3固体废弃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固体废物。木屑筛选杂质可作为燃料燃烧;燃柴灰渣、泥饼、水处理污泥可出售给砖厂进行制砖;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进行集中处理。
因此,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15.3污染防治措施
15.3.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锅炉烟尘、木屑干燥烟尘、炭活化废气、回收工序废气、成品干燥烟尘经旋流吸收塔湿法除尘装置进行处理;磨碎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油烟污染物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15.3.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漂洗废水经处理达生产回用水水质要求后可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经地埋是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最终的排放浓度为:SS 15mg/L,BOD5 20mg/L,COD60mg/L,PH值为6~9,确保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排放。
15.3.3固废处置措施
燃煤锅炉产生的炉渣及除尘器废灰、泥饼、水处理污泥可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郊游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做到日产日清;筛选过程中产生的木屑杂质可作为燃料。
15.3.4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应重点对强噪声源采取减噪治理措施,首先应考虑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是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减少设备运行噪声对操作人员及周围环境的影响。
15.4总量控制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通过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其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够满足广丰县环保局对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15.5清洁生产
15.6公众参与
绝大多数人赞同本项目的建设,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本县经济的发展,基本同意本项目的厂址选择,建议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治理,尽量降低对纳污水体龙溪河水质的影响,使其对环境的负效应减到最低程度,希望工程建成后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杜绝“污染事故”及“扰民事件”的发生。
15.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基建环保投资约为129万元,占总投资的2.15%,该项目上马后“三废”若不经过处理直接排入环境,将给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且由于环境质量的恶化,也会带来种种负面影响(包括社会、经济、人文景观等);所以从表面上看,环境保护的一次性投入换得较好的环境质量,同时也有利于工厂本身长期的、健康的发展,在此同时也大大改善了周围环境质量,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且这些效益也是无法估价的。因此,从环境经济损益上分析,环境所获得的效益远大于一次性的投入的经济损失,即环境效益显著。
15.8建议
⑴在该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以保证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⑵大力推广清洁生产,不断改进和摸索新的生产工艺,努力提高有机溶剂回收率,并杜绝储存、运输,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毒性低、易回收溶剂;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公司内应有一套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对策和应急设备,防止爆炸、着火等易产生环境污染的事故发生,并定期演练。
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杜绝事故发生,特别在运输、罐装、贮存及生产过程中加强防范措施,防止对厂区及周边环境造成事故性影响。
⑷固废应集中存放定期处置,防止日晒雨淋、防止二次污染。
⑸公司内部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值设备并定期检修,强噪声源应置于密封性好的车间内作业。提倡绿化、美化,多种常绿花木,内部绿化率应在35%以上。
⑹公司内应有专职废水、废气治理人员和兼职环境监测人员,密切同当地环保部门联系,定期上报“三废”处理情况及排放量。
15.9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拟建年产16000吨磷酸法活性炭成品项目,依托成熟、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污染物的排放能满足所执行的环境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在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量和合理使用,使“三同时”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