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南岸区茶园组团M标准分区M02-20-2地块于南岸区广阳镇垭口村,占地面积为5695平方米,地块南面为通源大道、北面为垭果路、西侧为开源大道、北侧为荒地。地块中心经度为106.753091°、中心纬度为29.583961°。 调查地块2015年以前,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农村居住用地和林地;2015年完成征迁,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对区域开展四通一平,区域内高挖低填,平整后闲置至今,目前长满杂草。 茶园组团M标准分区M02-20-2地块规划为加油站用地(B41),本次调查均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对其进行评价。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点位,共采集送检19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样品)。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包括pH、GB 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和表2中石油烃(C10-C40)。 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送检的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也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报告认为,南岸区M标准分区M02-20-2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要求。 公示时间:2024.3.7-2024.3.14 意见反馈途径:重庆广阳湾生态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钱老师 023-62967881 5277294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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