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莘县昊辉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套塑料筐及180吨新型穴盘制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莘县昊辉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套塑料筐及180吨新型穴盘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莘县昊辉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聊城市莘县张鲁回族镇工业聚集区三区(S247路西山东省莘县胜达化工有限公司北邻)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296m2。主要购置粉碎机、烘干机、注塑机、成型机、冲压机等41台(套)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80万套塑料筐及180吨新型穴盘制品的规模。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莘县昊辉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聊城市莘县张鲁回族镇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265588227 邮编:252400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1号楼1705室 联系人:谌工 联系电话:0531-8868287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调查与评价。 ②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③开展公众参与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④评估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限内,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以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众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告发布单位:莘县昊辉塑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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