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十里镇王岗制砖厂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前信息公示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4〕14号)文件,本企业被列入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原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及《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等文件要求,本企业于2024年3月委托河南聚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从技术上支持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原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中“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的相关要求,现将本企业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企业的基本信息介绍 企业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表1 企业的基本信息表 2、企业排污情况 企业污染物排放方式详见下表。 表2 企业排污情况表 | | | | DA001脱硫塔废气经脱硫塔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二氧化硫) | DA002黏土破碎、粉料搅拌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 | DA003页岩、粉煤灰破碎、筛分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 | DA004窑车产渣区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 | | | 除尘灰、废泥坯、废砖、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机油桶、废润滑油桶 | | | | 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机油桶、废润滑油桶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3、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总量情况 依据企业排污许可证(92411522MA4204YR40001V)等文件要求,企业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及总量见下表 表3 企业污染物排放许可情况 污染物名称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m3 | 许可排放量t/a | | | | | | | | | | | | |
根据企业2023年在线及手工监测数据,企业排放浓度满足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总量满足许可排放总量要求。 光山县十里镇王岗制砖厂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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