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告 (第二次公示) 一、依据 我公司拟建设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已编制完成了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众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稀土大街8-03现有一期工程厂房内,不新增占地 5、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进行6#稀土其他应用材料技术创新平台的⑧#高比重球型稀土化合物喷雾造粒合成示范线的建设与7#稀土资源开发和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创新平台的⑨#稀土基环保材料高效开发及应用示范线的建设以及一期工程的完善(完善部分主要包括:1#稀土磁性材料及应用技术创新平台的①#高稳定性钐钴永磁材料产业示范线的熔化环节、②#稀土粉体材料产业示范线合金熔化环节和6#稀土其他应用材料技术创新平台的⑥#高纯及无水卤化物测试线的脱除结晶水环节)。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时间:自网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参与人员可以是建设项目周边居民(五银福窑新村等)、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事业的人士。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本链接附件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5、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稀土大街内蒙古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址内。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向建设单位发送手机短信、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建设单位:内蒙古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5561097273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大街8-03。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内蒙古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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