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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废旧电子材料、溶剂桶回收利用生产线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枫香岭 (3)项目类型:环境影响后评价 (4)建设单位:江苏宜嘉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江苏宜嘉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2008年1月委托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江苏宜嘉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废旧电子材料、溶剂桶回收利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8年1月31日取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原南京市溧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江苏宜嘉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新建废旧电子材料、溶剂桶回收利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溧环审〔2008〕29号)。该项目于2008年2月开工建设,2008年9月正式建成。2008年10月28日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并完成了“江苏宜嘉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废旧电子材料、溶剂桶回收利用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验收工作,验收期间溶剂桶回收利用生产线未建设(后期不再建设)。 江苏宜嘉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是一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苏环规〔2012〕2号)中“(九)完善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超过5年的,申请换证前,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江苏宜嘉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2024年8月到期,因此需要在申请换证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宜嘉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枫香岭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25-57379909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朗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5366052788 电子邮箱:774583671@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或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建设单位。 七、公众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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