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aron831018 于 2011-1-5 21:09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规定,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过程中,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开展公众参与。2010年11月受四会市供销集团烟花爆竹公司委托,中山大学(国环评字第2803号)承担了该单位四会市供销集团烟花爆竹公司新建仓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规定在送审前须公示。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示内容】四会市供销集团烟花爆竹公司新建仓库项目简介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公示地点】登录以下网页可下载电子版:在环评爱好者公众参与平台网站(http://www.eiafans.com/post.php? ... //www.eiafans.com//)。对无法通过以上方式获得公示材料者可与建设方或环评单位联系。
【建设方及联系方式】四会市供销集团烟花爆竹公司,地址:四会市城中区新风路11号。联系人:张先生;电 话: 13922639868 传 真0758-3324789 电子信箱: 260795165@qq.com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联系人:王先生;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邮编:510275;电话:020-84112293;传真:84110267;Email: eeswzg@mail.sysu.edu.cn; wang84114487@163.com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可能受到四会市供销集团烟花爆竹公司新建仓库项目建设影响的以及关注该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或建议:①对四会市供销集团烟花爆竹公司新建仓库项目选址的意见和建议;②对四会市供销集团烟花爆竹公司新建仓库项目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③对本项目环评的其它建议。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时限】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函、或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四会市供销集团烟花爆竹公司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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