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扶绥县金英聚生猪养殖场《扶绥县金英聚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要 项目名称:扶绥县金英聚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崇左市扶绥县中东镇金光农场前进分场原淋油小学旧址 总 投 资:15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猪场原有10栋传统旧猪舍进行拆除,改造成5栋大跨度轻钢结构屋面、密闭连廊通道衔接、全漏缝免冲水、全自动机械刮粪、全环境控制系统、全自动输料系统的现代化育肥猪舍;每栋改造面积2813.13㎡,每栋猪舍可养殖2000头猪,建成后存栏10000头育肥猪,年出栏共20000头生猪。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提取码:hpds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提取码:hpds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扶绥县金英聚生猪养殖场 联系人:刘康平 联系电话:18777116080 通讯地址:崇左市扶绥县中东镇金光农场前进分场原淋油小学旧址 (六)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西科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工 联系电话:18578910048 通讯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松柏北路36号D厂房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扶绥县金英聚生猪养殖场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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