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地块名称为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地块,该地块位于三明市三元区城关街道,拟用地面积为0.8892公顷。 该地块属于三元区人民检察院、三明市第三医院、三明市房地产管理处、三明市烟叶复烤厂及国有用地,其土地利用类别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及城市用地,未涉及工矿仓储用地。本次调查期间地块内主要为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及周边的商铺和居民住宅。 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建设单位为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31 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有关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方可开发利用。 为此,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于2024年4月委托三明市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 本次调查地块不涉及工矿用地,因此对其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并结合地块现场快速检测,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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