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特种材料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化工工业园内,地理中心坐标:N 32°11'20.34",E 112° 6'48.49"。 项目总投资:40860.29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51亩(10.07hm2),新建物料存储工房、固体物料存储工房、金属氢化物中试试制工房、金属氢化物后处理工房、聚合工房、功能化工房、分析工房、控制工房、产成品暂存库、废品暂存库、配套动力工房、综合站房、值班室等共计13栋单体以及配套罐区设施,形成金属氢化物10吨/年、高纯锂盐11吨/年、液体聚醚树脂50吨/年、功能性聚醚树脂50吨/年的配套生产能力。 二、环境概况及环境质量现状 襄阳市地处湖北省西北部,居汉水中游,秦岭大巴山余脉,其地理范围为:北纬31°13′~32°37′,东经110°45′~113°06′,为湖北省第二大城市。焦柳、襄渝、汉丹三条主干铁路和207、316国道在襄阳成“十字”交汇。本项目位于余家湖工业园内。 襄阳市地处内陆,位于副热带气候东亚季风气候区,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夏季盛行从海洋来的暖湿的夏季风,气候炎热,潮湿而多雨,冬季盛行从大陆北部来的干冷的冬季风,气候寒冷、干燥少雨;春秋两季属冬夏季风转接期。 根据项目环境监测报告,项目区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以及土壤环境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区环境质量较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尾气,装饰废气。采取施工作业面洒水抑尘、规范物料运输管理、完善堆积物料遮盖、施工机械车辆维护保养等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村庄民房安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其现有处理设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水质成分较为单一,主要污染物为SS。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将上层清液回用,回用的途径主要为洒水抑尘、物料拌和。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作业噪声、施工车辆运输噪声等。通过设立项目施工环境影响监督公告牌,、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制定运输路线,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建筑材料、废弃土方及员工的生活垃圾等,废弃的建筑材料、废弃土方须通过车辆运输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金属氢化物生产线的生产废气主要为乙醚、甲苯、乙醇和H2,根据建设单位的设计资料,H2产生量较小,直接排空,有机废气(乙醚、甲苯、乙醇)则经冷凝(双通道)+树脂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特种聚醚树脂生产线的生产废气主要为丁烷、环接氯丙烷、乙醇、甲苯、DMSO、二氯乙烷和异丙醇,根据建设单位的设计资料,这些有机废气经冷凝(双通道)+树脂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有机废气拟采用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外排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余家湖污水处理厂纳管限值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标准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放口进入余家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设备布局合理,对外界声环境的影响贡献值较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标准限值。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经合理处理、处置后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通过制订完善的环境管理、风险管理措施(预案),加强相关人员培训,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可以将各种风险发生率、危害程度大大降低。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特种材料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襄阳市余家湖工业园总体规划环评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并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及生态环境影响,在落实清洁生产、各项环保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项目存在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实行风险三级防控、制定应急预案等措施,可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 联 系 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13797629129 环评单位:湖北民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064142667 公参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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