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粤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15吨塑料包装袋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粤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15吨塑料包装袋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粤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15吨塑料包装袋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粤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粤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南头镇园林路18号三层之二,项目地理位置为:东经113°16'28.43",北纬22°43'50.84"。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用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约800m2。本期验收范围为中山市粤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15吨塑料包装袋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从事塑料包装袋生产、加工、销售,年产塑料包装袋415吨。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南头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达标处理后排放。 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附近河道的影响不大。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加热挤出吹膜、制袋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挤出废气经密闭正压收集,废气收集后汇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经15米烟囱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中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影响主要是空压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因此,应做好声源处的降噪隔音设施,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另外,合理布局设备并经隔声、吸声、降噪等处理措施,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统一清理并转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转移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4年8月16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8月17日--2025年8月16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厂企、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致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粤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园林路18号三层之二 联系人:周先生
补充内容 (2024-8-27 16:30):
项目名称为:中山市粤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15吨塑料包装袋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