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白云配件厂地块一 占地面积:38612.08m2 地理位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怡新路南侧,坐标为东经113.324588°、北纬23.177167°,北侧紧邻怡新路,西侧毗邻VLAB翌方创意园,东侧紧邻沙太中路,南侧毗邻广州白云配件工业公司中南海小区。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代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广州环投控股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空置 未来规划: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主要为公园绿地(G1)、服务设施用地(R22)、二类居民用地(R2)、中小学用地兼容城市轨道交通用地(A33/S2)、防护绿地(G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土壤全部指标)、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地下水全部指标) 钻探单位:广州敏捷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7月至2024年8月。白云配件厂地块一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怡新路南侧,地块面积为38612.08m2,原为农田、林地,曾为广州国营白云山农场用地,1958年划拨给广州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约1975年开始陆续建设白云配件厂及其下属分厂,地块红线范围内北部区域自西向东依次为幼儿园、大礼堂、职工宿舍、仓库、小卖部、生活服务部、模具厂、玩具厂、办公楼;地块中部主要作为停车区域,南部区域主要为职工宿舍和饭堂。2005年白云配件厂停产,2005年白云配件厂停产,将项目地块产权交易给宏新集团,地块空置;2011~2012年配件厂逐渐拆除;2013年开始地块东侧逐渐作为施工营地;2017年起,北部原幼儿园、大礼堂区域作为京溪村停车场和昌顺学车汽车培训教练场,地块中部搭建板房作为无名小规模废品收购站,主要收购废纸皮、废塑料、汽车金属机械配件和轮胎等,进行简单的人工分拣后出售,2019-2020年废品收购站和临时板房逐渐拆除。2021年-2024年7月,项目地块被用于停放车辆(报废车、事故车、违规车、摩托车等)。 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查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污染物识别,主要结论如下。 现阶段重点关注调查地块内除南侧职工宿舍外的区域,潜在关注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邻苯二甲酸酯、石油烃(C10-C40)。各个关注区域及潜在污染途径为:①京溪村停车场、昌顺学车汽车培训教练场长期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机油的跑冒滴漏,对土壤和地下水可能产生污染,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②白云液压厂液压试验台在使用过程中液压油的跑冒滴漏,对土壤和地下水可能产生污染,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③白云宝德玩具厂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油漆喷淋水和废油漆桶、废漆渣等的跑冒滴漏,对土壤和地下水可能产生污染,潜在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④注塑和搪胶过程中使用的增塑剂及设备运行过程中机油的跑冒滴漏,对土壤和地下水可能产生污染,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⑤废品收购站区域人工拆卸汽车零部件过程产生的废抹布、手套以及零部件中润滑油、液压油的跑冒滴漏,对土壤和地下水可能产生污染,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⑥车辆停放时期报废车停放区域报废车辆停放过程中机油的跑冒滴漏,对土壤和地下水可能产生污染,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相邻区域中:白云塑料制品厂、白云塑料型材门窗厂、长期注塑工艺中使用的增塑剂含有的邻苯二甲酸酯在使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白云钢板弹簧厂长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废油桶、油渣、废漆桶、漆渣中污染物长期的跑冒滴漏,以及热处理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桶、油渣中机油的跑冒滴漏,可能会通过土壤和地下水的迁移,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潜在关注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邻苯二甲酸酯、石油烃。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8月。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24个土壤监测点位以及地块外2个土壤对照点,最大采样深度为8.5m,最大建井深度为15.2m,共采集109个土壤样品及2个对照点样品和5组地下水样品,土壤样品检测项目范围包括:pH 及水分、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27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 项、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6 项,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范围包括:pH 及浊度、重金属及无机物 7 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27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 项、邻苯二甲酸酯6 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初步采样检测结果表明:初步采样地块内所采集的109个土壤样品以及2个对照点样品中,各指标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采集的5个地下水样品中,除浊度外,其它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各自的筛选值。浊度为物理性指标,所在区域的地下水不作为饮水源区地下水饮用,缺少暴露途径,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 四、初步调查结论 白云配件厂地块一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怡新路南侧,地块总面积为38612.0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为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主要污染物符合相关评估标准,且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用途;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白云配件厂地块一可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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