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德令哈市柯鲁柯镇北部山洪防治(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url=]德令哈市柯鲁柯镇北部山洪防治(二期)工程[/url] 建设单位:德令哈市水利局 建设地址:[url=]德令哈市以西约15km处,柯鲁柯镇北部[/url] 建设内容:新建1#导洪渠4617.61m,排洪涵5座,其中跨315国道排洪涵1座;新建2#导洪渠4889.58m,排洪涵1座;改造东排洪渠1006.51m,排洪涵1座,建筑物共计7座。 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洪水重现期采用30年一遇设计,工程等别定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祁连路18号 邮政编码:817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7-821155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海义合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兴胜巷10号北2号楼4单元442室 联系人:李先生 邮编:810000 电话:13897638125 E-mail:2214161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德令哈市水利局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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