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背景 弓长岭区安平乡包括13个行政村,其中大部分地区饮用水均由市政管网供水,仅有少部分自然村一直以自家手压井或浅水井作为水源,由于自家小井深浅不一,井出水量不足,水质不达标,无法保证居民用水安全,而且现有分散水源井但没有接引至住户,给村民的生活带来不便。 辽阳市弓长岭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是弓长岭区实施水务事务服务的单位,主要职责包括水资源供求规划,节约用水规划,矿泉水开发、利用、维护、管理,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及行业监督,农村水利、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规划实施,河流规划治理,水土保持规划治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和落实等。弓长岭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经过认真调查,提出《弓长岭区农村饮水小型标准化工程(一期)》项目,本项目涉及安平乡的南雪梅村大堡、安平村、安平村苏小猴、翁家村3/4组、三星村共1个乡镇、5个自然村,共解决578户、1423人(含移动人口176人)的农村安全饮水问题。根据各村庄的地理位置情况,项目选择市政供水管网或新打地下深井作为水源,并新建树枝状供水管网,将处理后的水送至各家各户。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新打水源井并配套水泵)、水处理工程(井房及水处理设备)及输配水管网工程。项目实施后,可以改善上述村屯的饮用水条件,保证农村饮用水安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新农村的发展。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保部令第16号),拟建项目类别属于“五十一、水利,129地下水开采(农村分散式家庭生活自用水井除外)”,项目日取水量小于1万立方米,但影响范围涉及弓长岭区生态保护红线,属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新建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建项目类别同时涉及“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94、自来水生产和供应461(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四条,“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因此,拟建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辽宁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开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完成《弓长岭区农村饮水小型标准化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1)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分析项目与相关规定的符合性。 (2)进行现场实地勘查、调研; (3)在仔细研究项目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完成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评价因子筛选、评价重点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确定等工作,并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4)调查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现状,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5)以项目工程分析为依据,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6)根据环境影响分析预测结果,分析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并提出改进要求,在此基础上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项目整个环评过程中,编制人员与建设单位等保持密切的交流、讨论和沟通,本环评报告书由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定稿,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及建议均已得到建设单位的确认和采纳。
|